2018年12月25日,吉林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长春知识产权法庭与吉林振兴”学术研讨会在吉林大学举行。年会环节由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张丹丹主持,年会讨论通过了增补研究会理事事宜。
李建华会长对研究会2018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六个方面的总结:一、大力加强研究会队伍建设;二、扎实推进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三、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学术和实践活动;四、推进高水平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五、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社会服务工作;六、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李建华会长还对2019年的工作重点进行了规划部署。
吉林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李建华会长做工作总结
会议的第二环节为“知识产权审判与吉林振兴”研讨会。上半场的研讨会由吉林警察学院姜万国教授主持。首先,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吴丹做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作用,助力吉林经济振兴”的主题发言,她从司法实务工作者角度出发,介绍了长春地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情况与成果,和即将挂牌的长春知识产权法庭的相关情况,积极作用和意义;研究会副会长、副秘书长、吉林大学法学院王国柱副教授做了“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改革的意义、经验与方向”的主题发言,就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改革是司法现代化的需求,以及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改革的方向方面阐述了自己的见解;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薛淼副庭长做了“长春知识产权法庭设立的意义和未来”的主题发言,他指出吉林的发展必须依托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庭的设立一方面推进知识产权审判,另一方面向社会昭示吉林的决心和信心。
吉林警察学院姜万国教授主持上半场研讨会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吴丹法官做主题发言
吉林大学法学院王国柱副教授做主题发言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薛淼副庭长做主题发言
下半场研讨会由研究会常务理事、吉林省社会科学院朱志峰研究员主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曾范军法官做了“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中的关键问题”的主题发言,她从审判队伍壮大后可能面对的问题、审判团队分工如何更加细致、知识产权法庭的社会角色的方面阐述了自己的见解;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吉林大学法学院张丹丹副教授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解读”的主题发言,她就《行为保全规定》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适用条件进行介绍,并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其他相关司法解释进行解读;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聂莹法官做了“关于知识产权行为保全的几点思考——兼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主题发言,她从七个方面阐述了我国设立行为保全制度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对最高院最新出台行为保全规定的一些条款提出了困惑并指出问题、就完善的理想的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提出了建议。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朱志峰研究员主持下半场研讨会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曾范军法官做主题发言
吉林大学法学院张丹丹副教授做主题发言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聂莹法官做主题发言
受研究会副会长、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李广军庭长委托,薛淼副庭长进行了点评,他从实体法入典,诉讼法独立、知识产权法到底要怎么走、如何在全球知识产权体系中有自己的发言权,从规则的参与者变成规则的制定者角度进行点评。最后李建华会长进行了会议总结,他首先对参会人员表示感谢,并倡导知识产权法学会成员积极参与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强调了继续保留理论联系实践、多方交流机制的重要性。本次会议在吉林省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吉林大学法学院师生以及实务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下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