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 发表于: 2011-06-04 15:45 点击:2721
2011年5月28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安徽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的“全国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研讨会(2011)”在安徽合肥安徽大学召开。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副秘书长、司法部司法考试司姜晶副司长,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黄宝印处长,安徽省教育厅和安徽大学的有关领导,承担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19家改革试点单位的代表等出席了研讨会。我院院长姚建宗教授、副院长兼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蔡立东教授、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办公室吕欣老师参加了会议。
开幕式由安徽大学法学院院长主持,安徽大学、安徽省教育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司法部司法考试司、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等相关部门领导发表重要讲话。开幕式结束后,研讨会进入分单元研讨阶段。来自中国人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高校的代表分别作了主题发言。第一单元研讨由我院院长姚建宗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河北大学政法学院等院校代表分别就法律硕士培养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讨论。我院副院长蔡立东教授在大会上作了题为《论职业导向的项目法律硕士教育模式》的发言,得到与会代表的认同,并引起广泛共鸣。
闭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龙翼飞教授主持,我院姚建宗院长作了总结发言。姚院长说,目前很多高校正在探索以实践和技能培养为重点的多元化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其中,对法律硕士教育进行板块的划分和研究方向的设置,既尊重了法律硕士研究生本身各自的兴趣和知识储备,也满足了市场的需求。姚建宗指出,师资队伍的建设,学生积极性的调动,实习基地作用的发挥和毕业论文的形式改革等都是试点院校需要共同探讨和解决的问题。
此次会议的召开,对大力开展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