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 发表于: 2011-10-18 12:15 点击:3921
2011年10月15日—10月16日,我院成功举办了第一届民商法博士研究生学术论坛。本次论坛由吉林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部的全体博士生导师和2009级、2010级和部分2011级博士研究生共同参加,旨在规范博士研究生培养、增强导师及博士生研究生之间的学术交流、加强学术团队凝聚力。
开幕式由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蔡立东教授致开幕词,马新彦教授宣布论坛的有关规则。开幕式后博士生导师徐卫东教授、马新彦教授、蔡立东教授、李建华教授、于莹教授、傅穹教授、孙学致教授分别作了精彩的主题报告,为同学们献上了一场高水平的学术盛宴。
在分组讨论期间,博士生导师和同学分别就民法典立法、人格权法、物权法、合同法、侵权法、公司法、票据法、金融服务法、保险法等领域理论及实务中的热点或疑难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讨论。导师们的精彩点评和指导使同学感觉耳目一新、茅塞顿开。同学之间的质疑与提问也开阔了研究视野和思路。场内讨论气愤热烈,学术思想不断碰撞。
闭幕式中徐卫东教授对本次论坛的成功举办给予了高度肯定,同时对同学们今后的学习提出了殷切的希望。本次论坛共选出优秀论文6篇。16日下午,大家在意犹未尽中结束了本次学术论坛,带着各自的收获,投入到了更加艰苦的学术探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