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 发表于: 2016-09-29 10:19 点击:1259
-------“长白”刑事法学国际论坛是国际性、周期性、专业性的学术会议,由吉林大学法学院李洁教授发起,每两年举办一次,获得“三恩”资本公司长期资助。论坛旨在为世界各国的刑法学者搭建有效的学术交流平台,在全球视野范围内广泛、深入、开放地探讨有关刑事法治的各项具体问题,以求更为广泛地学习域外先进的刑事法治理念和经验,同时让世界听到我国刑事法治建设进步的声音。
2016年9月24日至25日,第二届“长白”刑事法学国际论坛在吉林省白山市举行。论坛以“犯罪圈的划定问题”为主题,下设三个子专题:1.犯罪圈划定的立场和根据;2.犯罪化与非犯罪化的热点问题;3.轻微刑事案件的规制模式。
24日上午8:30分论坛开幕,开幕式由王志远教授主持,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蔡立东教授、本届论坛主席张旭教授、“三恩”资本公司王晋岳先生先后为本届论坛开幕致辞。本届论坛共分为四个讨论单元,会议全程由李立丰教授担任翻译。第一单元“犯罪圈划定的立场和根据”由王牧教授主持,研讨中,保罗·罗宾逊教授作了题为《作为犯罪化原则的经验报应主义》的报告,提倡可实证的经验报应理论,激发了与会学者的强烈兴趣和热烈讨论;德拉·奎斯塔教授作的题为《刑法及刑事政策中的人道原则》的报告着重强调人权保护在犯罪圈划定中的重要意义,引起了与会学者的高度关注;童德华教授的报告《犯罪圈的划定:古代的方法及其对当下的启示》从历史的维度探寻犯罪圈划定的真知灼见,富有启发。第二单元“犯罪圈划定热点问题之一”由张旭教授主持,林东茂教授、王志远教授、松泽伸教授先后作了主题报告。第三单元“犯罪圈划定热点问题之二”由董玉庭教授主持,张丽卿教授、余振华教授、刘晓莉教授分别作了主题报告。在“犯罪圈划定热点问题”的研讨中,与会学者围绕不法认识与罪责、刑法社会功能的当代选择、主谋的共犯责任、食品犯罪、环境生态犯罪等议题展开了深入且富有成效的讨论。第四单元“轻微犯罪规制模式”由邢志人教授主持,时延安教授、赵丙贵教授等先后作了主题报告,本单元的报告涉及经济犯罪的限界、行政犯罪的限界等诸多刑法前沿和热点问题,对于进一步研究轻微犯罪的规制模式和刑法谦抑性原则的贯彻大有裨益。
25日上午11:00论坛闭幕,闭幕式由李韧夫教授主持。首先由王牧教授作会议总结发言,王牧教授认为“本届论坛无论从论文数量还是质量上都有了进一步提高,会议研讨取得了预期效果。”王牧教授还认为“刑法学研究应十分注重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应明确刑法概念的使用视域和限界,二是应学会站在刑法之外看刑法。”最后,由张旭教授作闭幕致辞。张旭教授首先感谢各位与会代表不辞辛苦对本届论坛的大力支持,其次感谢负责和参与筹备本届论坛的各位老师和同学的辛勤付出。张旭教授最后说,“虽然本届论坛仍有诸多不足和遗憾,但收获了经验、收获了知识、收获了情谊。愿今后的长白论坛越办越好,更上一层楼!”各位与会专家学者对于学术的探讨热情意犹未尽,在闭幕式上表达了对下一届论坛的殷切期盼,这也标志着“长白”刑事法学国际论坛正在成为国内外刑法学界重要的交流平台。
第二届“长白”刑事法学国际论坛由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犯罪治理研究中心主办,并获得了“三恩”资本公司的赞助。第二届“长白”刑事法学国际论坛由吉林大学法学院张旭教授任主席,王志远教授任秘书长,李立丰教授、王充教授、郑军男副教授任副秘书长,负责筹备和组织论坛。由我院博硕士研究生沙涛、李淑兰、施鑫、李玲、郝乐、杨遇豪、张凯、齐一村、邹玉祥等协助完成筹备工作。
本届论坛邀请到了诸多来自国内外著名高校的学者参加会议,本届论坛实际参会人数为32人,其中国外学者3人,国内学者29人(其中台湾地区学者3人)。论坛共收到国内外学术论文21篇,其中英文论文4篇,中文论文17篇。论坛邀请到的国外学者包括:保罗·罗宾逊(Paul H.Robinson)教授(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教授),德拉·奎斯塔(José-Luis DE LA CUESTA)教授(西班牙巴斯克大学教授、国际刑法协会(AIDP)名誉主席),松泽伸教授(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部教授)。论坛邀请到的我国台湾地区学者包括:张丽卿教授(台湾高雄大学教授、台湾刑事法学会理事长),林东茂教授(台湾东吴大学教授、台湾刑事法学会顾问),余振华教授(台湾中央警察大学教授、台湾刑事法学会顾问)。
论坛邀请到的大陆地区学者包括:王牧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原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长)、时延安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童德华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路军教授(辽宁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赵丙贵教授(辽宁大学法学院)、邢志人教授(辽宁大学法学院)、董玉庭教授(黑龙江大学法学院)、王昭武教授(苏州大学法学院)、刘晓莉教授(东北师范大学法学院)、韩玲老师(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单勇老师(同济大学法学院)、范淼老师(辽宁大学法学院)、王晓滨老师(辽宁大学法学院)等。车浩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喻贵英教授(西北政法大学)、阎二鹏教授(海南大学法学院)等因故最终未能到会,他们的报告和点评内容委托给杨遇豪、郝乐、王霖等博硕士研究生在会议上作了宣读。我院蔡立东院长、张旭教授、李韧夫教授、王志远教授、李立丰教授、郑军男副教授、王充教授、李綦通副教授、李海滢教授等参加了本届论坛。
吉林大学法学院
吉林大学犯罪治理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