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 发表于: 2017-05-22 10:43 点击:1245
2017年5月20日,由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法正刑事辩护研究中心联合主办、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协办的“吉林大学法学院法正刑事辩护研究中心成立大会暨首届‘法正论坛’”在长春市君怡酒店成功举行。北京大学法学院陈瑞华教授、全国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韩嘉毅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纪格非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蔡立东教授、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德友、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盛美军、吉林省司法厅律师工作指导处处长李延等出席会议。来自省内外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代表以及吉林大学法学院师生100余人参会。
大会开幕式暨中心成立仪式由法正刑事辩护研究中心秘书长辛明律师主持,与会嘉宾分别致辞发言。蔡立东院长就诉讼法学科建设、刑事辩护的现状与演变予以介绍,并对中心在实践教学、整合资源、解决实践问题等方面寄予厚望。张德友院长指出,完善刑事辩护制度对健全诉讼构造、力行法治具有重大意义,希望中心关注刑事辩护实践,丰富刑事辩护理论。盛美军检察长提出,完善刑事辩护制度是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刑事辩护研究中心的成立顺应了我国当下司法改革的要求。李延处长表示中心的成立不但为刑事辩护律师提供了理论和实践学习平台,也促进了法律职业共同体交流。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法正刑事辩护中心主任闵春雷就刑事辩护中心成立的背景、任务及发展做了重要发言,她认为刑事辩护制度是我国司法改革的瓶颈,辩护中心的成立既为刑事辩护律师提供了交流学习平台,也为刑事辩护实践教学创造了条件。最后,蔡立东院长与李延处长共同为法正刑事辩护研究中心揭牌。
随后,首届“法正论坛”正式开始,论坛主题为“刑民交叉案件热点问题”。第一单由闵春雷教授主持,发言人围绕“刑民交叉案件的程序适用与证据采信”展开。陈瑞华教授首先发言,他提出刑民交叉案件的存在与我国政法机关经费拨款制度不健全、法院司法审查缺失及附带民事诉讼制度落后有关,应当以注重刑民程序适用顺位、维护判决效力及保障被害人参与权为出路,来解决刑民交叉案件中存在的问题。纪格非教授通过规范梳理和案例分析,揭示了刑民交叉案件中的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的划分、法院裁判的方式等问题。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石泉法官就司法实务中出现的程序顺位、民事责任分担、涉案被害人的权利保障等发表了意见。辛明律师认为刑事案件中讯问和询问笔录应经当事人质证后才能在民事诉讼中使用。在与谈环节,韩嘉毅律师认为,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维护实体利益、注重刑法谦抑性在处理刑民交叉案件中至关重要。吉林大学法学院曹险峰教授剖析了刑民交叉案件产生的原因、带来的审判困境及其应对。
论坛第二单元由法正刑事辩护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晓红律师主持,主题为“民事交易关系的定性对犯罪构成的影响”。在发言环节,吉林大学法学院郑军男副教授以刑法中财产犯罪的认定及处理方式为视角,剖析了民事法律关系对犯罪认定的影响。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赵星天法官通过对实践中四个典型案例的分析,阐述了刑民交叉案件的复杂性及其具体处理方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副部长刘艳华检察官认为,刑民交叉案件的认定需要以责任主体和责任内涵为参考,依靠证据确定行为类型。长春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案件审检科科长关世辉警官结合案例,阐述了公安机关在介入刑民交叉案件中的实践样态。吉林大学法学院陈劲阳副教授就刑民交叉案件中的合同效力理论进行述评。在与谈环节,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副部长许永光,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正刑事辩护研究中心副主任张蕴奂律师分别就刑民交叉案件中刑法的谦抑性、证据规则的完善及诉权保障等问题发表意见。
论坛第三单元由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正刑事辩护研究中心副主任杨波主持,主题为“犯罪行为对民事合同效力的影响”。在发言环节,吉林大学法学院孙良国教授阐述了刑民交叉案件的性质及难点、合同的效力与履行、犯罪行为与合同行为的关系。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陶铮法官通过对刑民交叉案件适用法律规范的梳理,并结合其自身审判经验,论证了犯罪行为与合同效力之间的关系。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丁法荣律师探讨了不同犯罪阶段对合法效力的影响,并从不同类型犯罪案件中民事合同效力予以分析。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正刑事辩护研究中心秘书长谢登科阐述了刑事法与民事法的关系,就合同效力对刑事案件中要件事实证明的影响发表意见。在与谈环节,吉林大学法学院李国强教授、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主任检察官周凯东检察官探讨了刑法与民法的界限、刑事和解在刑民交叉案件中的适用等问题。
最后,闵春雷教授对本次论坛进行总结发言。闵春雷教授提出,本次论坛中的部分共识为司法实务工作者解决刑法交叉案件提供了有益思路,刑民交叉案件中的程序适用、证据采信、权利确认等问题需要理论和实务界同仁持续关注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