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 发表于: 2018-05-10 13:34 点击:305
2018年5月8日,由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财产法研究中心主办中国土地法律制度讲座(一)在吉林大学全面依法治国研究中心报告厅成功举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副院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云山学者高飞教授应邀为我院师生做了一场题为“寻找迷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以农地‘三权分置’政策的法律表达为线索”的学术讲座。吉林大学法学院李国强教授主持了讲座,孙良国教授、王立栋博士做与谈发言。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蔡立东教授,刑法教研部李立丰教授等老师出席了讲座,参与本次讲座的还有来自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长春市部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等实务界人士,以及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等各专业的学生。
高飞教授主要围绕农地“三权分置”政策的法律表达讲解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结构,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是不具有身份属性的财产权,应当设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明确农村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农民个体而不是农户,以此完善现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
随后孙良国教授、王立栋博士等老师对高飞教授的讲座进行了与谈发言,指出了问题,表达了观点,高飞教授做了简短的回应。接着,高飞教授也与在场同学进行互动,同学们积极提问,踊跃发言。最后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蔡立东教授对本次讲座活动进行了总结,既对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政策的法律表达进行学术总结,也对相关讲座活动的有效展开进行寄语。本次讲座作为“中国土地法律制度讲座”的第一讲开启了吉林大学财产法研究中心的系列讲座活动的开端,进一步加深了我院师生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农地“三权分置”政策法律表达的正确理解,在场师生受益良多,讲座活动取得良好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