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 发表于: 2013-10-14 10:36 点击:1627
2013年10月12日至13日,由湖南大学法学院承办的中国商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在湖南长沙召开,来自全国各地从事法学教育、法学研究的专家、学者及来自法律实务部门的法官、律师等200余人参加了此次年会。
我院商法教研部的徐卫东教授、胡晓静副教授参加了年会。本次年会的主题为“商法思维与商法理论及实践”。会上,与会代表就商法思维与商法理论体系构建、商法思维与商事立法、商法思维与商事审判、商法思维与商事法律解释等问题进行了分组讨论。徐卫东教授主持了商法思维与商事法律解释的小组讨论。胡晓静副教授就其提交的论文在大会上作了主题发言,并积极参加了分组讨论,其所提出的商主体划分标准引起了与会代表的热烈反应。本次年会在提交的42篇参评论文中评选出了2013年年会中青年优秀论文,其中,三等奖6篇,二等奖3篇,一等奖空缺。胡晓静副教授提交的题为《商法思维与我国商主体认定的标准》一文,获得二等奖。本次年会一改以往会后出版年会论文集的传统,在年会召开前就已经出版了题为《法治国家建设中的商法思维与商法实践》的年刊,受到了与会代表的肯定和好评。据悉,下一届商法年会将在上海召开,由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和华东政法大学共同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