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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04年教师岗位聘任外语考试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04年10月25日 15:20     点击数:

发表于: 2004-10-25 15:20  点击:3566

   根据我校《关于教师职务评聘外语考试的暂行规定》(校发〔2001〕202号)的
要求,对我校本次教师岗位聘任外语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范围


  1.凡我校教师拟申报高一级教师岗位者,均须按本规定参加外语考试。


  2.临床医学院医疗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如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务须按本规定参加外语考试。


  3.外语专业(含公共外语教师)教师,须参加第二外语考试。


  二、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为2004年11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免试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相应水平的外语考试:


  1.在国外获得学士以上(含学士)学位的教师,申报中、高级教师岗位;


  2.任现职以来出国留学时间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教师申报高一级教师岗位;


  3.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教师,申报副高级及以下教师岗位;


  4.在近三年内,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5)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不含口试成绩)的非外语专业教师;


  5.在近三年内,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日语、俄语、德语、法语成绩在110分以上(2004年6月份以前的考试满分150分,含110分)或60分以上(2004年6月份以后的考试满分100分,含60分)的非外语专业教师;


  6.在近三年内,参加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LPT),英语成绩在310分以上(含310分),日语、俄语成绩在300分以上(含300分)的教师;


  7.1970年以前大学本科毕业后,长期从事中国古代文化、医古文、思想政治教育及马克思主义公共理论、德育、公共体育、公共外语等专业的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申报高级教师岗位,外语暂不作为必备条件。


  四、相关考务工作及考试成绩


  1.教师岗位聘任外语考试由学校统一部署、统一命题、统一评分。


  2.申报教师高级岗位外语试题分理工、人文、医疗、财经四个科类;申报讲师岗位外语考试为公共外语考试。


  3.考试语种为英、日、俄、德、法、世界语等六个语种。应试教师可任选前五个语种之一,世界语只限外语学科教师选报;外语教师(含公共外语教师)不具备免试条件者,须参加第二外国语考试。


  4.考试以笔试方式进行,试题按百分计算,试题内容含基础20分,翻译50分,(中译外10分,外译中40分),阅读理解30分。中级职务试题容量外文符号4000左右;高级职务试题容量外文符号6000左右。应试教师考试时可带外语字典(须为正规出版物),不得携带电子词典,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5.考试成绩及格为60分,考试合格者由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工作办公室下发外语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


  6.学校2001年组织的外语考试成绩在本次教师岗位聘任时有效。


  7.根据吉林省人事厅简政放权、转变职能、优化服务、提高效率的20条措施精神,我校将对教师岗位聘任外语考试成绩的有效期进行修改,教师岗位聘任外语考试成绩在申报高一级教师岗位时长期有效。


  五、报名办法


  1.应试的教师,须由本人申请,并由单位统一填报《外语考试报名表》,外语考试报名费为每人30元。请各单位于2004年10月31日前将报名表及考试报名费送学校师资办公室管理科,经审核后发放准考证。


  2.凡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教师,须填写《外语免试申请表》,并在“外语免试理由”栏填写免试理由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单位主管领导须在“审查意见”栏填写审查意见后,于2004年10月31日前报送学校师资办公室管理科备案。


  学校师资办公室管理科地点在前卫南区行政办公楼820房间,联系电话:5167425,联系人:由胜利、杨民、高宇、刘国栋。







               二○○四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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