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不包括法理中心)各位老师:
1、请各位教师务必于2004年1月18日下午到法学院教学办公室领取、填写职务聘任表。
2、申报高级职务的老师必须交成果原件,如果有成果漏报的请务必于今天下午把成果原件带来;申报中级及以下职务的教师可以暂不带成果原件。
3、表中主要涉及自然情况、科研成果、项目立项、教学等主要内容,老师可以事先作些准备当即填写,申报表最迟要明天上午(1月19日)上午返回院里。
院办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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