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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硕士导师名单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04年09月21日 16:12     点击数:

发表于: 2004-09-21 16:12  点击:12202



吉林大学法学院


第七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第九次会议决议


(第三号)



为加强研究生培养工作,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吉林大学学位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法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已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是否能够承担2004级硕士研究生的指导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进行了认真审核。法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经审核认为,下列各专业的硕士导师,可以承担2004级本专业硕士研究生以及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指导工作:


法学理论:张文显 马新福 姚建宗 邓正来 黄文艺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崔卓兰 彭贵才


法律史:霍存福


刑法学: 吴振兴 李韧夫 陈玉范


民商法学:赵新华 徐卫东 马新彦 李建华 李洪祥 王彦明


蔡立东 彭诚信


诉讼法学: 闵春雷


经济法学:冯彦君


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学:赵惊涛


国际法学:吕岩峰 韦经建 刘亚军















吉林大学法学院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0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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