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周三)答辩通过的学生,向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东荣大厦716)提交修改(按照答辩委员会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后的4本印刷版论文。要求本人及其指导教师在《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及《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投稿声明》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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