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现对我院2009年申请延期答辩且需继续在校住宿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以及2006级委托培养和定向博士研究生(四年制)的住宿人员名单进行统计汇总,请看到此通知的同学相互转告,并于本周内与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办理延期答辩住宿事宜,逾期未办理延期答辩住宿事宜的博士、硕士生床位,学校将按照毕业生离校、空床位处理。
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电话:85166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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