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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6级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6年06月30日 09:09     点击数:

研办 发表于: 2016-06-30 09:09  点击:1711

    即日起考生携带身份证到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东荣大厦A311室)领取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他人代领,需要携带考生身份证和代领人身份证。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的考生请到法学理论研究中心领取录取通知书。

    领取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30——4:00,外地考生的录取通知书我们将于7月1日以EMS形式邮寄。地址为考生本人在报考时填写的通讯地址。

    2016级博士研究生QQ群:573586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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