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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开展“2016年度吉林大学优秀博士后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26日 08:58     点击数:

研办 发表于: 2016-12-26 08:58  点击:586

 

校内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所在单位:

  为激励我校在科研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充分调动广大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学校现开展“2016年度吉林大学优秀博士后奖”的申请及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在站时间满6个月且不满3年的我校博士后研究人员(包括与企业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已获得过此奖项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能再次申报。

  二、资助人数及额度

  本年度优秀博士后的资助名额为25个,每名获奖者资助经费4万元人民币。

  三、申报条件

  在站期间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吉林大学优秀博士后奖:

 (一)自然科学类博士后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一项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含青年基金);人文社科类博士后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一项及以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项目第一承担单位须为吉林大学。

 (二)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

 (三)自然科学类博士后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一项省部级科研项目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一项且至少发表1篇被SCI检索的论文;人文社科类博士后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且至少发表2篇被CSSCI收录的论文。博士后本人须为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吉林大学须为第一作者单位。

 (四)自然科学类博士后人员发表3篇以上被SCI检索的论文;人文社科类博士后人员发表4篇以上被CSSCI检索的论文。博士后本人须为第一作者,吉林大学须为第一作者单位。

  四、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吉林大学优秀博士后奖评选申请表》以下称“《申请表》”(附件1、附件2)、《吉林大学优秀博士后奖申报情况汇总表》以下称“《汇总表》”(附件3)和附属证明材料(封皮及目录见附件4)。

  附属证明材料内容包括:项目批准立项通知或结项证书复印件;论文所发刊物封面、目录、版权页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

 (二)申报材料的准备

  1.《申请表》纸介原件一式一份,A4纸单面打印,签字盖章后左侧两钉装订。

  2.《汇总表》纸介版一式一份,打印后签字盖章。

  3. 附属证明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且须经博士后合作导师及流动站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后在目录页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申报材料的报送

  1.申请者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标准A4纸打印,原件一份经合作导师签字后由流动站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加盖本单位公章,而后扫描成PDF电子文档(PDF扫描件,分辨率150DPI,文件名:姓名+2016优秀博士后申请表)。

  2.附属证明材料报送至流动站所在单位审核,《汇总表》由流动站所在单位填写后A3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3.各流动站所在单位须将上述纸介材料统一报送至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并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发送至 bshgzbgs@jlu.edu.cn ,压缩包须标注“优秀博士后+中层单位名称”文件名。

 (四)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流动站所在单位于2016年12月30日15:00前报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报。

  五、其他

  本年度优秀博士后奖获得者名单及其成果材料将会在校内通知进行公示。  

   联 系 人:蒋 磊 王昊丰 申 川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行政楼1218室

   办公电话:0431—85151333 

 

  附件: 1.《吉林大学优秀博士后奖申请表》(人文社科)

     2.《吉林大学优秀博士后奖申请表》(自然科学)

     3.《吉林大学优秀博士后奖申报情况汇总表》

     4.《吉林大学优秀博士后奖附属证明材料封皮及目录》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

2016年12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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