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办 发表于: 2017-05-08 08:24 点击:1227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研究生培养工作需要,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度申请招收硕士研究生人员资格审查的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的说明
凡拟在201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人员,均须参加招生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招收硕士研究生。符合以下条件的教师可免于对科研成果和科研经费的审查(以下简称“免审导师”),只需对年龄进行审查。
a、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
b、
c、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d、“”特聘教授
e、全国和吉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指导教师
f、2016年新选聘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二、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条件
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本学科自行制定的《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条件》执行。
三、审查程序及时间安排
1.申请人填报(2017年 5月3日至2017年5月14日)
参加招生资格审查者(包括免审人员)使用本人账号(即工作证号)、密码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为),选择“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核”选项,进入填报页面(忘记密码者,请与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联系查询;系统中没有申请者账号的,由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负责添加)。
所填报的科研成果及科研项目时间范围为2014年4月至2017年3月。填报完成后,点击“申请提交”按钮进行提交。
2.培养单位审核(2017年5月15日至5月29日)
各培养单位应指定专人对申请人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操作步骤如下:
(1)培养单位使用本单位账号、密码登陆“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在页面中间下方“研究生导师管理系统”处点击进入后,选择“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核”选项,进入培养单位审核页面;
(2)点击申请者工作证号对本单位每位申请招收硕士研究生人员填报的信息逐项进行审核,重点对申请人年龄、科研成果及科研项目、拟招生专业及所属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等项进行审核并保存审核意见;
(3)进入“审核意见”页面,在“学院审核意见”栏点击“通过”或“不通过”,并进行保存(对“免审”者也需要进行此项操作);
(4)全部审核工作完成后,打印《申请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表》(附件2)供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时使用。
3.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2017年5月30日至 6月9日)
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根据本学科制定的《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条件》对申请人招生资格进行审核。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牵头单位可通过系统打印《申请招收硕士研究生人员资格审查表决票》(加盖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牵头单位公章),供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时使用。审核结束后,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牵头单位在“研究生导师管理系统”的“学科审核”栏中录入审核结果,之后打印出《通过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
4.申报人材料网上公示(2017年 6月13日至6月15日)
学位办公室对经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材料在 “招生资格审查公示平台” ()予以公示。
5.材料报送(2017年6月12日前)
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牵头单位负责将《通过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1份(加盖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牵头单位公章)及电子版报送学位办公室。另外,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将《已培养硕士研究生但未通过(或未参加)2018年度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者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1份(加盖培养单位公章)及电子版报送学位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对申请招收硕士研究生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工作是关系到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校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同时,要将相关事项通知到每位申请者本人。申请人应认真填报相关信息,培养单位应认真审核,确保所报材料真实、准确。如出现填报材料失实或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申请人2018年度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资格,对培养单位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同时核减该单位招生计划。
联系人:学位办公室 苏 明 吕晓声 联系电话:85166261
郝 爽 联系电话:85166352
附件1: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申请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表》(系统生成)
附件3:《通过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系统生成)
附件4:《已培养硕士研究生但未通过(或未参加)2018年度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者基本情况汇总表》
说明:因研究生管理系统密码升级,可能有部分老师登陆不进去,可打电话到研办85166105重置密码。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