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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开展第62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27日 10:20     点击数:

研办 发表于: 2017-06-27 10:20  点击:446

校内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17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文件精神(附件1),学校现开展第62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以下简称“面上资助”)申报工作,为做好此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站时间不超过18个月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已获得过面上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除外)均可申请,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和“香江学者计划”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

2.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二、资助金额

一等8万元,二等5万元。

三、申报程序

1.材料准备。申请人于即日起至2017810日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线下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切记不要系统提交,务必填写投送的一级学科及二级学科,以下简称《申请书》),在线打印《专家推荐意见表》,分别交合作导师及同行专家填写,并复印1套。申请人须于810日前将PDF格式的《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博士后工作办公室邮箱postdoc@jlu.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62批面上资助”。

2.校内初审。为给博士后申请基金资助提供更有效的精准服务,提高我校博士后基金申报成功率,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将于811——824日组织校内知名专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进行初审并提出修改意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于825日前将专家提出修改意见的《申请书》反馈至申请人邮箱。

3.网上提交。申请人于825日至96日结合专家评审意见修改《申请书》,并在线上传提交,若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报数据有修改要求,请于201796日前通过QQ或拨打办公电话联系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4.材料报送。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提交后将《申请书》原件1份(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专家推荐意见表》2套及《吉林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第62批面上资助申请表》原件1份(须合作导师和单位签字盖章)于95日和96日两天集中报送至博士后工作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注意事项

1.此次基金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提醒各申请人务必严格按照工作安排时间节点上报所需材料。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按申请人填报的二级学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分组评议,申请人在《申请书》封面中填写投送学科时,二级学科须与申报项目所属学科保持一致。

3.申请人不得在《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4.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于201710月中旬对资助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未获资助的博士后可登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查看评审结果,基金评审相关工作和流程可查阅《2017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

 

联 系 人:蒋 磊  王昊丰  申 川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A625

办公电话:0431-85151333

电子邮箱:postdoc@jlu.edu.cn

 

    附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

2017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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