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研究生教育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法学院关于2017年下半年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7年08月29日 10:50     点击数:

研办 发表于: 2017-08-29 10:50  点击:1379

为保证本学期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具体安排如下:

一、“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网址:,用户名及密码请到研究生办公室查询)中与学位办相关和论文答辩部分正式开通时间为2017年8月30日至9月24日。请拟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的同学务必在9月24日前核对系统中本人的基本信息并提出答辩申请。

二、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

博士学位申请者于9月24日前通过答辩系统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吉林大学申请博士学位论文自我评价表》(附件)与博士学位论文在同一个电子文档,且在首页。),由学校统一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双盲”评审方式进行论文评审工作。

“双盲”评审论文装订格式要求

(1)封面和扉页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和指导教师姓名;

(2)在文章任何部分,不得添加致谢等泄露作者或导师姓名的内容;

(3)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它科研成果中不得标出姓名,只标明是

第几作者或第几参加人即可。

三、涉密学位论文

1、我校学位论文保密等级一般分为公开、内部、秘密、机密、绝密五级。涉及秘密、机密、绝密的学位论文的管理按照《吉林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见附件)执行。

涉及到专利申请、技术转让、成果推广以及技术或商业机密,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可申请保密级别为内部。该类论文应于9月10日前在系统内提交涉密申请,经由系统打印出申请表,并按要求经相关部门或人员签署意见后,报学位办公室审批。系统关闭后,不再接受涉密申请。

“内部”和“涉密”学位论文的论文封皮右上角密级处需做明确标注并确定保密年限,标注方法如下:

内部        年(空白处必须填写保密年限,一般不超过2年)

秘密 ★     年(空白处必须填写保密年限,一般不超过10年)

机密 ★     年(空白处必须填写保密年限,一般不超过20年)

论文电子版也需进行相应处理。

四、本学期继续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对申请学位论文进行检测。通过预答辩的同学可将学位论文电子版发至yanban105@sina.com信箱,送检的电子版论文要求为word文档,文件名要求体现学生学号姓名与题目,具体格式例示:2011221001姓名+论文题目.doc。我们会将检测结果发回本人邮箱。请各位答辩申请人将经“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检测后生成的“全文(表明引文)”报告单直接反馈给论文指导教师,经指导教师确认签字后交回研究生办公室留存备查。

五、未交清相关费用者(汇款一周后系统才能开通),无法在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凡属于超期答辩,需缴纳超期培养费的,请在提交答辩申请前三个工作日持“研究生超期培养申请表”(见附件)到研究生办公室盖章后,到财务处收费管理科缴清相关费用方可在系统内提交答辩申请。

 六、新华社毕业生图像采集的照片在自己手里的,请在答辩时交到研究生办公室(东荣大厦A311室)。教育部学位中心已在“中国学位网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开辟“学位查询”专栏,如未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交电子照片,将会出现因缺少电子照片或电子照片不规范等问题,导致学位信息无法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查询及认证。请各位学位申请人高度重视。

七、9月25日之前将论文开题报告及参考文献上传到研究生教学管理系统中,否则无法打印成绩单。

八、9月25日前将科研成果原件交到研究生办公室(东荣大厦311室)

九、各专业的预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友情链接 LINKS

 版权所有:吉林大学法学院 2018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