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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学生申报“法治理论与当代中国”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01日 14:51     点击数:

研办 发表于: 2017-09-01 14:51  点击:2723

    选题方向一:“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研究”

    选题方向二:“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研究”

    (以上两个选题方向二选一)

 

    一、项目说明

    (一)“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研究”选题说明

    假设你是某著名咨询公司的风险咨询高级顾问,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现某大客户要求你针对本企业出具一份全面的法律风险评估报告,报告应以企业管理活动为客体,识别出具体的法律风险,就法律风险进行评价,提出法律风险管理措施,进而构建法律风险管理体系。

     现在需要你从诉讼风险角度出发,通过裁判文书数据库等司法数据检索出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可能发生的各类诉讼案件,进行案件数据分析,分析的数据应至少包括案由及数量、诉讼地位、诉讼结果、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裁判核心观点等。经过数据分析,应为企业识别出法律风险,找出关键原因,定性或定量进行评价风险水平,进而给出法律风险管理措施,形成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基于以上,需要你结合所了解企业的信息进行实证研究,优化上述从案件数据分析得出的法律风险评估报告,使你建议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更贴近企业实际,有效地帮助企业管理好法律风险。

    你的大客户可以假定为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平安保险、东北再担保等金融企业,也可假定为一汽集团、一汽大众、大唐集团、深圳华为等大型生产经营型企业或科技型企业。

    (二)“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研究”选题说明

    企业家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可能会涉及一些非合规行为,进而产生刑事风险。刑事风险的类型主要有金融诈骗、挪用资金、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非法经营、串通投标、行贿、贪污、抽逃出资等等。多数的刑事风险都与违规行为相关联,其根源可能是利益的驱使、权力的寻租,也可能是因为个人失职或对法律认识的错误。如何提高企业家风险防控能力,做好刑事防控对策,发现一些曾被我们忽视或被漠视的问题,预防风险于未然,这就需要我们运用司法大数据这一工具,查找到风险的根源,对刑事风险做出提示,以利于企业的发展及企业家个人权益的保护。

    二、项目指引

    在项目选题和进行过程中要注意并力争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在采取“大数据应用”技术对司法数据进行深度挖掘的过程中,要注重基础理论与实证分析的有机结合,用规范理论来指导实证问题的建构和实证方法的具体运用;

    第二,在实证研究中凝练理论范畴,实现实证发现对基础理论体系的完善;

    第三,致力于寻求中国背景问题的中国式解决,在尝试运用法律逻辑解决商业问题的同时作出理论升华。

    三、项目的产生和报送

    1、参加范围:各年级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

    2、项目申报书提交时间:2017年12月15日上午将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电子版发送到以下邮箱:lawyanban@163.com,邮件题目写明“项目申报”字样,文档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文档命名规则为“班级-姓名-项目名称”,例如“15法理硕士-钱伟强-兴业银行法律风险评价与建议”,逾期未交即视为放弃。

    四、项目的立项遴选

    我院将组织相关专家学者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议,根据专家投票推荐情况于12月30日前确定立项项目并公示。纳入立项范围的项目将由吉林大学司法数据研究应用中心和相关赞助单位提供研究经费和其他技术支持。

    五、项目实施及奖励

    建议想申请项目的同学利用课余时间深入金融机构或相关企业进行法律实习,通过法律实践获得第一手资料,确定选题;如入选立项项目,则要利用寒假完成项目。4月10日提交结项报告(5000字以上的风险评估报告)。4月30日前,举行结项报告汇报会,依据汇报结果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证书可作为我院评选各种奖学金的重要考察依据)。对于优秀项目我院将择机结集出版或向相关公司企业推荐(如被企业采纳则有望另获资助)。

    六、其他说明

    1、为了让同学们对“法治理论与当代中国”项目有更深入了解,提高项目立项通过率,我们将陆续邀请我院教师和实务部门专家举办辅导讲座,欢迎同学们届时参加。

    2、司法案例收集有以下途径可供参考(但不限于此):

    (1)在实习过程中收集到的各人民法院的案例;

    (2)《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3)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 http://wenshu.court.gov.cn/

    (4)“北大法宝”数据库,网址:http://www.pkulaw.cn/

    (5)“把手案例”数据库,网址:http://www.lawsdata.com/

    (6)“聚法案例”数据库,网址:http://www.jufaanli.com/

    3、各位同学可充分利用我院与兴业银行、一汽集团等单位建立的实习基地,深入实践,亲身体验。

    4、为便于同学们项目进行期间相互交流,项目成员可实名加入“司法大数据与实证研究”QQ群,群号:103299669。加群后改实名为如下格式:年级专业姓名。如有相关科研资料、技术支持及辅导讲座会在该群发布。

 

 

 

吉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吉林大学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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