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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吉林大学关于接收2018年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14日 15:27     点击数:

研办 发表于: 2017-09-14 15:27  点击:3017

吉林大学竭诚欢迎全国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现将我校接收2018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道德品质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3.取得推免资格的“985工程”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4、取得所在“211工程”大学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我校审核且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其他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程序

(一)提交材料

1.《吉林大学接收2018年推荐免试硕士生申请表》一份(见附件一)。

2.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一份。

3.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获得专利的证书、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书和外语水平考试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于20179 30 日之前(以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或直接送至申请的学院(中心、所)研究生办公室。

(二)参加复试

1.资格审核。推免生向申请学院(中心、所)出示居民身份证、每学期均参加注册的学生证、发表的论文、获得专利的证书、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书和外语水平考试证书的原件。

2.参加复试。学院(中心、所)一般在920日至930日之间组织复试。复试主要考察学生历年的学习情况,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创新能力、业务水平以及其它特长。

3.信息查询。复试时间、地点、要求等具体信息,可在各学院(中心、所)网站查询。

(三)录取

1.录取工作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上进行。

2.学校通过系统向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逾期不接受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人数及跨学科招生等相关要求以《吉林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二)已录取的推免生,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三)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在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已录取的推免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我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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