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办 发表于: 2018-01-09 10:21 点击:953
第二巡回法庭第五批实习助理的实习即将到期,各位实习生工作态度认真、专业素养突出,得到了审判团队的肯定,取得了很好的实践效果。为保证合作机制的有序衔接,选聘更多有志青年到巡回法庭接受锻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与巡回区七所高校法学院签订的《双向交流合作协议》,拟于近期开展第六批实习助理的选聘工作。
实习助理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和专业知识,并具备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
2、在读硕士研究生(高年级)或博士研究生;
3、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请有意参加的同学于1月15日前将简历发送至研办邮箱lawyanban@163.com。
联系人:邵思蒙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