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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8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07日 07:32     点击数:

法硕中心 发表于: 2018-03-07 07:32  点击:2260

  为保证2018年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就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参加2018年上半年答辩的硕士研究生请于2018年3月6日——3月25日期间登录本人研究生管理系统(),核对系统中本人的基本信息并提出答辩申请。填写页面左下角的 “硕士答辩人基本信息审核”和“硕士答辩申请信息录入”。该系统逾期将关闭,未按时提交相关信息者将不能参加本次答辩(欠缴学费不能提交答辩申请)。
  二、论文检测
  按照校研究生院要求,参加研究生论文答辩同学的论文必须先经“学术不端论文检测系统”进行学位论文相似性的比较,以排除论文抄袭嫌疑。从3月11开始可进行论文相似性比较(相似度25%以下为合格)。法学硕士、在职法硕将论文电子版发送至研办电子信箱:duibi2013@163.com;全日制法律硕士电子版论文后发送至电子邮箱:jlujm2011@163.com,次日可到对应办公室查询检测结果并打印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加盖办公室公章经导师签字后与论文一并交到办公室存档。由于研究生院是按照答辩人数下发的检测指标,所以按照研究生院规定,每人只能检测一次,检测不达标者将直接取消答辩资格。特别需要说明的是论文相似度检测合格不代表论文学术水平达标,能否答辩以导师要求为准。
  送检的电子版论文要求为word文档,文档文件名要求体现学生学号、姓名与题目,具体格式例示:(2015224001王卉)诉讼和解制度研究.doc
  三、论文提交
  正式版论文需打印装订10本(含盲审格式一本),作者及导师签字后最迟于3月27日交至研办或法硕办(签字不能复印,必须手写。盲审版本不用签字),不按期提交论文的视为放弃本次答辩。论文正式版需按吉林大学及法学院统一格式要求打印装订(近期公布新标准)。每位同学请于答辩结束后,6月1号前提交答辩后定稿的论文4本用于存档(签字不能复印,必须手写)。
  四、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
  (一)学校抽查进行的“双盲”评审工作
  硕士学位申请者提出答辩申请后,系统随机确定并即时显示将由学校进行“双盲”评审的名单。该名单也可在“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网页实时查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申请学位论文全部由学校进行“双盲”评审。另外,以往被学校抽查到但未提交论文送审的和已参加学校“双盲”评审但未通过的申请学位论文仍然由学校进行“双盲”评审。
  学位办公室负责被抽审的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的一份评审工作,并由学校统一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双盲”评审方式进行论文评审。
  (二)学院自行进行的“双盲”评审
对未被学校抽查到的申请硕士学位论文按比例进行“双盲”评审,具体要求为各培养单位自行进行的“双盲”评审论文的比例不低于本单位申请硕士学位论文总数的20%。
  (三)“双盲”评审论文要求
  (1)封面和扉页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和指导教师姓名;
  (2)在文章任何部分,不得添加致谢等泄露作者或导师姓名的内容;
  (3)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它科研成果中不得标出姓名,只标明是第几作者或第几参加人即可。
  五、论文预计答辩时间(具体时间关注法学院网站通知):
  全日制法律硕士:5月23日—25日;
  在职法硕:5月26日—27日;
  法学硕士:5月28日—29日
  要求:在答辩前一天到法学院研办或法硕办报到,查看论文答辩具体安排,填写硕士学位申请表,核对无误后填写个人简历并交导师签字。
  五、学费及宿舍费未缴清者,要求于2018年3月10日前必须缴清到账(一般打款后一周方能显示不欠费),欠费将不能通过研究生院答辩资格审核。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或全日制学生提前一个月存在学子卡里;
  收款单位:吉林大学;
  银行转账账号:160402501175
  开户行:中国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

                               研究生办公室
                               法律硕士办公室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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