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9-11-16 09:28 点击:5901
吉林大学法学院2010年上半年自考法律、经济法学、行政法专业,综合技能考核及毕业论文答辩报名时间及实施办法已确定,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0年1月10日——11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二、报名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明德路北胡同239号(吉林大学前卫北区学生八公寓)
三、报名条件:
凡已完成本专业自学考试教学计划内所规定之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均可参加报名(成绩不全者不予报名)
四、具体要求:
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及自学考试准考证参加报名(考生本人不来或证件不全者不予报名)
吉林大学法学院成人教育办公室
2009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