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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吉林大学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职工住房货币分配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1年05月09日 08:49     点击数:

院办 发表于: 2011-05-09 08:49  点击:1937

 

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为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进行住房货币分配,请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职工填写《吉林大学职工住房货币分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填表范围: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全民所有制在编在职职工(住房达标及已领取住房补贴人员除外)。

  二、填表要求:

  各单位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职工填写《申请表》,并由所在单位统一将《申请表》交到房产管理办公室。

  《申请表》中配偶单位栏及职工所在单位栏加盖公章后即可交表,若为我校双职工的,则配偶单位栏不需要盖章。人事处审核一项不需申请人本人去审核,交表后由房产管理办公室统一到人事处审核。

  三、交表时间、地点:

  交表时间:截止到2011年5月16日。

  交表地点:吉林大学房产管理办公室(前卫南区商贸楼309室)

  联系电话:85166543

  附件一:《吉林大学职工住房货币分配申请表》

                                                    财务处

                                                    人事处

                                                    后勤处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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