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附属中学2010年子女初中招生简章的精神要求,我院教职工子女今年
有入附属中学的,请于5月26日之前到院办公室填表(个人填报);并同时携带户口本、
工作证、独生子女证、离异子女判决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并交到学校核查。独生子女
证丢失要有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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