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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工作办公室选聘辅导员助理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07日 15:41     点击数:

学办 发表于: 2017-09-07 15:41  点击:869

    为了加强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的工作建设,强化对在校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的服务与管理,现决定在我院本科生中选拔优秀的学生从事辅导员助理岗位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我院在读本科生中选拔3名学生从事辅导员助理岗位工作。

二、选拔对象

    法学院2016级全体在读本科生。

三、选聘条件

    1.学习成绩优良,政治素质高,具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热情;

    2.工作作风踏实、细致、有条理,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责任感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3.能保证有一定的学余时间和精力从事岗位工作;

    4.须经所在年级辅导员老师同意;

    5.了解办公室日常工作,并熟练掌握各种办公软件;

    6.经济关注对象、党员、学生干部优先选聘。

四、选聘程序

    1.申请人自行登陆学院网站下载填写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向指定邮箱发送申请表word电子版一份、现有科目成绩excel电子版一份,两份文件均以本人姓名命名,逾期不再受理。

    2.学生工作办公室初审合格后将在学院网站公布面试名单。

    3.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对初审合格者进行公开面试并根据表现进行评分。

    4.根据选拔条件择优录取,最终录用者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5.申请人须保证递交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五、任期及考核

    辅导员助理岗位的任期为1学期,每学期结束根据实际工作表现,评定优秀、称职、合格、不称职,并写出考核评语。如考核合格可以续聘。

    期满考核结束后,学院将对优秀者给予表彰奖励。

六、邮箱及报名时间

    邮箱:915774242@qq.com

    报名时间:2017年9月11日16:30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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