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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律实务课程招生简章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01日 10:59     点击数:

学办 发表于: 2017-04-01 10:59  点击:1516

   为推进法学教育改革、促进法学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在我校实施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探索适应国家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职业化、国际化的精英法律人才教育培养模式,深化我校法学教育改革进程,开设法律实务课程。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启动2017年招生程序。具体如下:

一、法律实务课程简介

    学院每年从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中(以大二学生为主)选拔10名同学进行为期一年的法律实务课程训练。

   法律实务课程体系由理论研习教程、实务研习教程、涉外法律实务教程三部分构成。总计2学分,24课时。

该课程通过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方式进行实践性教学,着重训练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法律推理能力、逻辑思辨能力、实践操作能力、协调谈判能力等。同时,通过法学院教师与实务部门专家的相互结合,整合校内外教学资源,形成以法律职业性教育为导向,注重、突出法学教学的实践性,改变现有的“经院式”、“灌输型”教学, “被动型”学习的模式,调动高等学校专任教师、实务部门专家、学生的多方积极性,培养出具有较高的人文科学素养、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具备扎实系统的法学理论知识和娴熟的法律实务技能,能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多样化法律职业要求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

二、法律实践课程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法学理论功底,熟练掌握我国相关领域的法律规定;

2、掌握与法律实务有关的法律文书的写作,如起诉书、辩护词、代理词的写作标准等;

3、掌握法律实务咨询、交流技巧,具有良好的与当事人沟通的能力;

4. 具备职业气质,有人文修养,有团队意识、合作精神;

5. 热心法律援助事业,时间充裕

6、在藉期间没有违纪违法情事;

7、英语通过四级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4月10日。

报名地点:报名需下载报名表(参见附件),填写完成后女生交到南苑六舍416宿舍刘晓丽处,联系方式:18844093686;男生交到南苑八舍445宿舍孙玮敏处,联系方式:15543762934。另所有报名人员需提交电子版到邮箱:1475334766@qq.com ,报名表需详述申请理由。

负责人:杨拓:18345171238   刘晓丽: 18844093686

四、考核程序

实验班考核小组按以下程序考核审查:

1.4 月11日,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公示经初步审查有资格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并接受学生质询(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详见法学院官网;质询意见请于12日晚10:00前直接发到前设电子邮箱或以书面形式提交到吉林大学法律援助站,法律援助站地址办公室:东荣大厦B313-2)。

  1. 面试的时间、地点将会另行通知,请同学们随时关注法学院官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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