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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工作办公室选聘2017学年辅导员助理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03日 10:52     点击数:

学办 发表于: 2017-03-03 10:52  点击:1193

    为了加强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的工作建设,强化对在校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的服务与管理,鉴于上一年度辅导员助理聘期已满,现决定在我院本科生中继续选拔优秀的学生从事辅导员助理岗位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我院在读本科生中选拔学生从事辅导员助理岗位工作。

 

二、选拔对象

法学院2015级、2016级全体在读本科生。

 

三、选聘条件

  

1.学习成绩优良,政治素质高,具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热情;

2.工作作风踏实、细致、有条理,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责任感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3.能保证有一定的学余时间和精力从事岗位工作;

4.须经所在年级辅导员老师同意;

5.了解办公室日常工作,并熟练掌握各种办公软件;

6.经济关注对象、党员、学生干部优先选聘;

7.原助理若继续留任,需重新申报。

 

四、选聘程序

 

1.申请人自行登陆学院网站下载填写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向指定邮箱递交申请表一份、现有科目成绩单一份(学生个人教学系统自行导出为pdf格式),上述材料无需上交纸质版,逾期不再受理。

2.学生工作办公室初审合格后将在学院网站公布面试名单。

3.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对初审合格者进行公开面试并根据表现进行评分。

4.根据选拔条件择优录取,最终录用者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5.申请人须保证递交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五、任期及考核

 

辅导员助理岗位的任期为1学期,每学期结束根据实际工作表现,评定优秀、称职、合格、不称职,并写出考核评语。如考核合格可以续聘。

期满考核结束后,学院将对优秀者给予表彰奖励。

 

六、报名时间、邮箱

 

时间:2017年3月3日——2017年3月5日

邮箱:gaoyan2009@jl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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