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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对2016级新生的教育和管理,进一步完善新生班主任制度,充分发挥高年级优秀学生对新生的示范和带动作用,经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决定选拔10名法学院2014级本科生同学担任新生班主任。具体内容如下: 
				
					一、参选资格与条件 
				
					1、本次选拔范围为吉林大学法学院2014级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2、政治思想积极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道德品质良好,无不良嗜好,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4、学习态度端正,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学习成绩优异者优先。 
				
					5、关心集体,服从指挥,能够热心为同学服务,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6、工作扎实细致,雷厉风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7、仪表端庄,言行得体,成熟稳重,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8、报名同学可以于2016年8月12日(拟定)以前返校参加迎新准备工作。 
				
					二、考核程序与办法 
				
					本次选拔以本人自愿申报方式进行。申报同学在6月23日(星期四)下午4点之前向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并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gaoyan2009@jlu.edu.cn 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具体考核程序与办法如下: 
				
					1、资格复查 
				
					学生工作办公室将由申报学生所在年级辅导员对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核学生名单。如发现资料不实者,一经核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初试 
				
					进行自由命题作文,产生复试名单。 
				
					3、复试 
				
					进行自我陈述和答辩。自我陈述部分时间为3分钟,重点陈述学生在校期间的主要表现,从事班主任工作的优势和设想。回答问题部分时间为3分钟,包括新生管理基本知识、党团知识及班主任工作常识等。 
				
					4、公示 
				
					复试结束后由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申报学生平时综合表现以及答辩情况确定人选。正式公布新生班主任名单。 
				
					吉林大学法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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