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办 发表于: 2013-10-23 12:43 点击:1415
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律实务课程(法律援助工作站)招生简章
(2013年本科生版)
为推进法学教育改革、促进法学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在我校实施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探索适应国家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职业化、国际化的精英法律人才教育培养模式,深化我校法学教育改革进程,开设法律实务课程。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启动2013年招生程序。具体如下:
一、法律实务课程简介
法律实务课程通过法律援助、法律诊所等方式进行实践性教学,着重训练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法律推理能力、逻辑思辨能力、实践操作能力、协调谈判能力等。同时,通过法学院教师与实务部门专家的相互结合,整合校内外教学资源,形成以法律职业性教育为导向,注重、突出法学教学的实践性课程,改变现有的“经院式”、“灌输型”教学, “被动型”学习的模式,调动高等学校专任教师、实务部门专家、学生的多方积极性,培养出具有较高的人文科学素养、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具备扎实系统的法学理论知识和娴熟的法律实务技能,能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多样化法律职业要求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
本课程体系由实务技能培养、援助工作实战训练、总结评价三部分构成。总计4学分。指导教师为孙学致教授、李国强副教授、胡晓静副教授等。
2013年,学院将从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2012级全日制本科生中选择不超过20名优秀的学生进行为期一学期的法律实务课程训练。
二、法律实践课程报名条件
1. 具备职业气质,有人文修养,有团队意识、合作精神;
2. 热心公益事业,对法律援助活动充满热情。
3、学习成绩要求其主修专业总成绩排名应在本专业前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学有余力。
4、具有良好的法学理论功底,熟练掌握我国相关领域的法律规定;
5、掌握法律实务咨询、交流技巧,具有良好的与当事人沟通的能力;
6、在藉期间没有违纪违法情事;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10月23日-24日
网上报名:俞悦 261770551@qq.com
现场报名:10月24日(截止下午5:00) 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律卓越人才教育基地(经信楼D区2楼)俞悦
报名要求:报名需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成后交到俞悦处(另提交电子版到邮箱),报名表需详述申请理由。
联系人:俞悦
四、考核程序
法律实务课程考核小组按以下程序考核审查:
1.2013年10月25日,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公示经初步审查有资格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
2. 2013年10月26日上午8:30分,在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律卓越人才教育基地(经信楼D区2楼)进行面试。
3.2013年10月28日,公布录取名单(见东荣大厦七楼法学院公告板及院网)。
吉林大学法学院
2013年10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