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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学院本科生法律实务课程(法律援助工作站)招生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3年10月23日 12:43     点击数:

学办 发表于: 2013-10-23 12:43  点击:1415

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律实务课程(法律援助工作站)招生简章

2013年本科生版)

   为推进法学教育改革、促进法学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在我校实施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探索适应国家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职业化、国际化的精英法律人才教育培养模式,深化我校法学教育改革进程,开设法律实务课程。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启动2013年招生程序。具体如下:

一、法律实务课程简介

    法律实务课程通过法律援助、法律诊所等方式进行实践性教学,着重训练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法律推理能力、逻辑思辨能力、实践操作能力、协调谈判能力等。同时,通过法学院教师与实务部门专家的相互结合,整合校内外教学资源,形成以法律职业性教育为导向,注重、突出法学教学的实践性课程,改变现有的经院式灌输型教学, 被动型学习的模式,调动高等学校专任教师、实务部门专家、学生的多方积极性,培养出具有较高的人文科学素养、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具备扎实系统的法学理论知识和娴熟的法律实务技能,能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多样化法律职业要求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

本课程体系由实务技能培养、援助工作实战训练、总结评价三部分构成。总计4学分。指导教师为孙学致教授、李国强副教授、胡晓静副教授等。

2013年,学院将从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2012级全日制本科生中选择不超过20名优秀的学生进行为期一学期法律实务课程训练。

二、法律实践课程报名条件

1. 具备职业气质,有人文修养,有团队意识、合作精神;

2. 热心公益事业,对法律援助活动充满热情。

3、学习成绩要求其主修专业总成绩排名应在本专业前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学有余力。

4、具有良好的法学理论功底,熟练掌握我国相关领域的法律规定;

5、掌握法律实务咨询、交流技巧,具有良好的与当事人沟通的能力;

6、在藉期间没有违纪违法情事;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10月23日-24日

网上报名:俞悦 261770551@qq.com

现场报名:10月24日(截止下午5:00) 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律卓越人才教育基地(经信楼D区2楼)俞悦

报名要求:报名需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成后交到俞悦处(另提交电子版到邮箱),报名表需详述申请理由。 

联系人:俞悦

四、考核程序

法律实务课程考核小组按以下程序考核审查:

1.2013年10月25日,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公示经初步审查有资格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

2. 2013年10月26日上午8:30分,在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律卓越人才教育基地(经信楼D区2楼)进行面试

3.2013年10月28日,公布录取名单(见东荣大厦七楼法学院公告板及院网)。

                                                   吉林大学法学院

                                                   201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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