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5-08-24 08:54 点击:3360
法学院关于未在校的党员同志参加保持
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通知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和中共长春市委高教部的要求,我校从2005年7月开始,到2005年12月30日期间,进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鉴于你们的组织关系尚在我院党委,为使我院的每位党员都能参加到这次教育活动中来,特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我校先进性教育活动分为三个阶段:即学习动员(7月13日-8月31日)、分析评议(9月1日-9月30日)、整改提高(10月1日-12月30日)。自学和集中学习,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学习的内容主要通读《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重点学习党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并分成四个专题(网址:)。
虽然你们人不在学校,院党委希望你们积极、主动、自觉地参加到我院党员的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来,与院党委主动取得并保持联系,也希望毕业后尚未离开学校的广大党员同志们互相转告,设法与已经离开学校的党员同志们取得联系并将该通知转告他们或将他们的联系方式告知院党委联系人。未在学校的广大党员同志们,你们一定要按照学校的要求和安排,结合院党委的具体部署,认真做好自学和自我教育。学院党委要求你们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在每个阶段结束之后,写出自己的读书笔记、心得体会及思想汇报等,学院党委将以此作为综合考核的依据之一。
谢谢你们的合作。
中共吉林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05年8月23日
附院党委联系人:高晓春
联系电话:0431—5168760
Emeil:faxueyuan1234@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