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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在全院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29日 10:13     点击数:

党委 发表于: 2016-04-29 10:13  点击:323

吉大法学院党发【2016】002号

法学院关于在全院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

(2016年4月27日 法学院党委会通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通过从严治党,进一步解决法学院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中央于2016年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以下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学校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部署,法学院特做如下工作方案。

  一、把握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要求,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所以,首先要抓好学习。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党员为根本任务,通过学习,教育全院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通过学习,引导全院党员提炼、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在法学教育和研究中贯彻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自觉践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其次,抓好做合格党员行动。教育引导全院党员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院党委要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成为战斗堡垒提供平台、创造条件。

  按照中央要求,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增强针对性,“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全院党员和各党支部要通过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落实《法学院党员学习日制度》。在学习教育中,通过“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形式,党员要主动把自己摆进去,对照党员标准检视和改进自己,着力解决“不在组织、不守规矩、不起作用、不善作为、不像党员”等“五不”问题,着力解决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失之于宽、松、软及不严不实的问题,着力解决支部的组织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等问题,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的问题。

  通过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总体要求的把握,开展好法学院的学习教育。

  二、学习教育内容

  1. 学习党章。通过学习党章,全面理解党的纲领、牢记入党誓词、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党员权利和义务,坚定理想信念。让全院党员尊崇党章、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时时对标、处处对标、事事对标,把党章刻印在每个党员心中。

  2. 学习党规。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通过学习党规,使全院党员明确“红线”,知道不可逾越“底线”,自觉遵守党纪、党规,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维护好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3. 学习系列讲话。要组织全院党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要引导每个党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补足“精神之钙”,铸牢“党性之魂”。

  4. 学习党的历史。通过学习党的历史,学习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培养崇高道德情操,让党员经常擦试信仰之灯,永远坚守精神家园。

  5. 做合格党员。在学习教育中,引导全院党员强化政治意识,要识大体、顾大局、讲政治。把理想信念通过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出来。要引导全院党员增强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引导全院党员践行党的宗旨,保持公仆情怀,在全院形成党委为支部服务、支部为党员服务、党员为师生服务的工作系统和良好氛围。要引导全院党员增强纪律意识,让党员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廉洁从教从政,让纪律和规矩驻牢在党员的心间。要引导全院党员增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每个党员都要自觉成为法学院动车组的动力源。通过学习教育,让全院党员成为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

  三、学习教育方式

  1. 引导党员搞好自学。逐条逐句通读党章、逐条逐句通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选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内容。

  2. 党支部组织学习交流研讨。以党支部为单位,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大会,开展学习交流和学习研讨。学习交流和学习研讨在自学的基础上,交流学习心得,研讨学习体会,使学习充满时效性和针对性。

  3. 组织讲党课。“七一”前,各党支部要结合开展庆祝建党95周年,集中安排一次上党课。党员院领导要在所在支部讲党课。学生支部由所在党总支安排上党课。鼓励支部书记、支委和普通党员联系教学科研、学习生活实际讲党课,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4. 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年底前,各党支部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院党委要引导各支部充分借鉴和运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经验,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从实从严,确保各党支部开出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

  在召开生活会前,支部委员要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意见,认真查找自身的差距和不足,找准问题的本质和产生的根源。

  在民主生活会前,支部党员之间要开展相互谈心。谈心要敞开心扉,坦诚相见,开展深刻的自我批评,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

  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每位党员都要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

  5.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支部会议,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支部总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对基本合格表现的党员,党支部要组织对其专门谈话,增强其内生动力,不断提高自己,努力达到合格直至优秀。

  6. 开展“党员示范岗公开承诺”建设活动。教工党员示范岗设为教书育人、科研创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学科建设、社会服务等六个示范岗。学生党员示范岗设为学术科技、文体活动、精神文明、自强自立、社会实践、社会工作、寝室文化、志愿服务等八个示范岗。

  每个支部至少要有一个示范岗,设多个示范岗不限。每名党员都要积极加入到相应的示范岗中,至少要申报一个示范岗并做出公开承诺,鼓励申报多个示范岗并做出公开承诺。

  教工党员的公开承诺要围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的宗旨,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作出承诺。学生党员要在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奋发成才,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等方面做出承诺。党员示范岗公开承诺事项要明确、具体、有可操作性。

  7. 在学生党员中开展评选表彰先进活动。

  8. 召开以“两学一做”为主题的院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和工作实际摆进去,查找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9. 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并开展集中研讨,深化学习效果。

  四、学习教育要求

  1. 要突出党员院领导做表率。党员院领导要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走在前面,深学一层,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与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查摆解决问题、一起接受教育、一起参加党员民主评议。要为所在支部上党课。要在所在支部就支部工作如何开展、需要党委如何支持等方面开展调研。

  2. 要突出党支部的主体责任。“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组织开展。以此推动党支部的自我管理、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党支部要制定学习教育计划,并积极组织落实。

  3. 要突出 “三会一课”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三会一课”的基本形式体现出来,让“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有内容、有形式、有抓手。

  4. 要突出落实《法学院党员学习日制度》。通过落实党员学习日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

  5. 要突出学习教育的全覆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落实党章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求,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部署。每位党员要高度重视学习教育的开展,妥善处理好工学关系,积极投身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在学习教育中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思想觉悟,在法学院的事业发展中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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