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法学院党发【2012】006号
关于调整法学院工会委员会成员的决定
(2012年4月5日法学院党委会通过)
因工作需要,经与院务会协商并经校工会同意,经院党委研究决定,调整法学院工会委员会成员。调整后的成员及分工如下:
主 席:陈殿友
副主席:刘 伟、李韧夫
生活福利委员:金 莹
离退休工作委员:刘淑英
组宣委员:刘 舰
文体委员:徐 杰
青工委员:胡晓静、刘培强
民主管理委员:王志远
女工委员:刘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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