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 发表于: 2013-11-18 08:44 点击:363
吉大法学院党发【2013】011号
关于将2013级本科生党员纳入2012级本科生党支部的决定
(2013年11月15日法学院党委会通过)
法学院2013级本科生现有党员11人,其中正式党员1人,预备党员10人,成立党支部的条件还未成熟。
为了加强2013级本科生的党建工作,充分发挥2013级本科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本科生党总支部的申请,院党委决定:
2013级本科生党员纳入2012级本科生党支部,参加2012级本科生党支部的组织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