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 发表于: 2013-11-18 08:49 点击:419
吉大法学院党发【2013】014号
关于调整“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员的决定
(2013年11月15日法学院党委会通过)
根据《吉林大学二级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的精神,结合法学院关心下一代的工作实际,经院党委研究决定,调整法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员。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及分工如下:
主 任:李洪明
副主任:李 放 赵 洁
秘书长:高 岩
成 员:马新福 孟宪铎 孙学致 徐 杰 张光宇
蔡立东 吕 欣 王立国 骆旷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