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宴林教授是我国法理学领域中青年专家,剑桥大学访问学者,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已从事法学教学和研究工作近20年,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理学、法哲学以及法律社会学,在法律本体论、法制现代化研究、后现代法学、法律发展理论、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法治化、价值多元与司法公正等问题上提出了一系列在学界富有影响的新颖之见,引起广泛重视,为吉林大学理论法学学科建设、为中国理论法学守成与创新做出了重要贡献。
杜宴林,男,1974年出生于四川省广安市。现为吉林大学匡亚明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国家“2011计划”吉林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吉林省法理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互聘教授、武汉大学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互聘教授。
1996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9年、2003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先后获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1999年留校任教至今,先后被破格聘为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2015年7月至2016年7月,赴剑桥大学法学院访学,并先后赴韩国、南非、毛里求斯、港、澳、台等国家或地区进行短期学术交流。
杜宴林教授在教学科研中特别注重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在实践中发现问题,提炼理论,并身体力行,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代表性专著是:《法律人文主义解释》。主持大型译著一部,参编或主编国家十一五、十二五法理学规划教材、马工程法理学教材,生活中的法理以及法理学论丛等连续出版物。先后在《中国社会科学》等国家级权威刊物发表CSSCI论文50余篇,其中十数篇论文为《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中国人民大学书报复印资料《法理学 法史学》等权威刊物及光明网等重要学术网站转载,具有深远的学术影响力。代表性论文主要有:《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法治》、《当代中国法律发展理论的解构与建构》、《司法公正与同理心正义》等等,具有较强的原创性与开拓性。先后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项,司法部研究项目2项,横向项目2项;作为主要成员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3项,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4项。是吉林省优秀博士论文(2003)获得者、教育部认定的国家级教学团队吉林大学“法学理论”教学团队骨干成员(2007)、第八批“优秀青年大学毕业生”荣誉称号的获得者(2009)、首届教育部学风建设优秀团队核心成员(2012)、教育部财政部首批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团队首席科学家(2013)、首届吉林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2014)、教育部“马工程”重点教材(法理学)“精彩一课”获得者(2015),并荣获吉林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论文类一等奖(2018)以及吉林大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先进党员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