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林,1981年12月生,汉族,山东潍坊人,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国家青年拔尖人才(2021)、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2021)、吉林省突出贡献人才(2023)、吉林省长白山人才工程青年拔尖人才(2021),获得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奖励资助(2018),吉林大学匡亚明学者领军教授(A岗)。
研究方向:唐律与唐代法制;中国刑法史;法律文化
电子邮件:lxl1221@jlu.edu.cn
开设课程:
本科生:中国法律史、唐律研究等
研究生:中国法制史专题、唐律专题、法学前沿与法学方法等
主要学术兼职:
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
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
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
中华司法研究会理事
吉林省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
吉林省第三届法官遴选委员会专门委员
吉林省第三届法官惩戒委员会专门委员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第四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法律史评论》编委
《河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编委
《中华法系》编委
《出土文献与法律史研究》编委
主要经历:
2005年7月于天津商学院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
2008年7月于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律史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2011年7月于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
2014年6月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出站;
2009年4月至2015年12月在甘肃政法学院工作,历任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教务处副处长、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所长、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兰州基地办公室主任;
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任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中央政法委、教育部等“双千计划”挂职);
2016年3月以“学术骨干-教授”引进吉林大学法学院工作,2017年遴选为博士研究生导师,2021年1月选聘为吉林大学匡亚明学者领军教授(B岗),2022年1月选聘为吉林大学匡亚明学者领军教授(A岗),2021年1月起任法学院副院长。
学术专著
1.刘晓林:《唐律“七杀”研究》,商务印书馆2012年。
2.刘晓林:《唐律立法语言、立法技术及法典体例研究》,商务印书馆2020年。
3.刘晓林:《秦汉律与唐律杀人罪立法比较研究》,商务印书馆2021年。
编写教材
1.参编:《中国法律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版、2022年修订版。(单独撰写汉、魏晋、隋唐三章,七万字。)
2.参编:《中国法律史》(第六版)(国家级规划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单独撰写隋唐一章,四万字。)
3.参编:《中国法律史》(第七版)(国家级规划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3年版。(单独撰写隋唐一章,四万字。)
4.参编:《中国法律史入门笔记》,法律出版社2020年版、2021年修订版。(单独撰写隋唐、宋元两章,五万字。)
5.参编:《新编中国法律思想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年版。(单独撰写“正统法律思想的集中呈现与制度表达”“刑名循吏的法律思想”两节,两万字。)
6.参编:《中国法律史知识点精解》,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3年版。(单独撰写魏晋南北朝、隋唐、宋、辽金夏元、明五章,七万字。)
主要论文
(一)法学核心期刊(CLSCI)发表论文:
1.刘晓林:《唐律中的“余条准此”考辨》,《法学研究》(CSSCI)2017年第3期。(《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17年第11期全文转载)
2.刘晓林:《唐律误杀考》,《法学研究》(CSSCI)2012年第5期。
3.刘晓林:《唐律中的“罪名”:立法的语言、核心与宗旨》,《法学家》(CSSCI)2017年第5期。(《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18年第3期全文转载)
4.刘晓林:《中华法系新诠》,《法制与社会发展》(CSSCI)2022年第5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23年第1期全文转载;LIU Xiaolin,Updated Interpretation of the Chinese Legal System, Fronters of Law in China,VOL.18,No.2,June 2023,p.225-247.)
5.刘晓林:《唐律中的“正法”:“非典型”立法语言的形成与演化》,《政法论坛》(CSSCI)2024年第4期。(《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24年第10期全文转载)
6.蔡立东、刘晓林:《新时代法学实践教学的性质及其实现方式》,《法制与社会发展》(CSSCI)2018年第5期。
7.刘晓林:《唐律立法体例的实证分析——以“不用此律”的表述为中心》,《政法论坛》(CSSCI)2016年第5期。(《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17年第1期全文转载)
8.刘晓林:《唐律中的“杀”与“死”》,《政法论坛》(CSSCI)2020年第3期。
9.刘晓林:《<唐律疏议>中的“理”考辨》,《法律科学》(CSSCI)2015年第4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5年第12期全文转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15年第12期全文转载)
10.刘晓林:《唐律中的“罪止”:通过立法技术表现的慎刑与官吏控制》,《法律科学》(CSSCI)2020年第4期。
11.刘晓林:《立法语言抑或学理解释:注释律学中的“六杀”与“七杀”》,《清华法学》(CSSCI)2018年第6期。
12.刘晓林:《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中华法系”概念》,《东方法学》(CSSCI)2024年第1期。
13.刘晓林:《唐律“义疏”中的“无罪”:表意、解释及其限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CSSCI)2023年第2期。(《上海法治报》2023年5月17日B7版“学报集萃”摘录)
14.刘晓林:《唐律中的“人口买卖”:立法的表述、量刑及其逻辑》,《当代法学》(CSSCI)2022年第3期。
15.刘晓林:《唐律“斗杀”考》,《当代法学》(CSSCI)2012年第2期。(《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12年第8期全文转载)
16.刘晓林:《唐律“劫杀”考》,《华东政法大学学报》(CSSCI)2011年第4期。
(二)其他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1.刘晓林:《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中华法治文明论”试绎》,《浙江学刊》(CSSCI)2023年第6期。(《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法学文摘》2024年第1期转载)
2.刘晓林:《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技术解析与实践回应:以唐律中的“斗殴伤人”为中心》,《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CSSCI)2023年第4期。
3.刘晓林:《唐律中的“亦如之”:立法语言的形成、特征与价值之一例》,《社会科学战线》(CSSCI)2023年第4期。(《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23年第8期全文转载)
4.刘晓林:《<唐律疏议>中的“法”考辨》,《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CSSCI)2023年第2期。
5.刘晓林:《传统刑律中的死刑限制及其技术策略:以<唐律疏议>中的“至死”为中心的考察》,《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CSSCI)2019年第6期。
6.刘晓林、姜翰:《中国近代“法理”话语的传入与演化——以吉林大学藏程树德编<法律原理学>为中心的考察》,《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CSSCI)2023年第1期。
7.刘晓林:《<唐律疏议>中的“情”考辨》,《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CSSCI)2017年第1期。
8.霍存福、刘晓林:《契约本性与古代中国的契约自由、平等——中国古代契约语言与社会史的考察》,《甘肃社会科学》(CSSCI)2010年第2、3期连载。(《新华文摘》2010年第16期摘录)
9.刘晓林:《秦汉律与唐律“谋杀”比较研究》,《甘肃社会科学》(CSSCI)2013年第2期。(《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13年第7期全文转载)
10.刘晓林:《唐代监察官员的职务犯罪行为及其处罚》,《甘肃社会科学》(CSSCI)2018年第5期。(《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19年第1期全文转载)
11.刘晓林、李明轩:《唐律中的“比徒”:量化技术运用之一例》,《法律史评论》(CSSCI来源集刊)2023年第3卷。
12.刘晓林:《也说法律史的“焦虑”》,《法律史评论》(CSSCI来源集刊)2022年第2卷。
13.刘晓林:《〈唐律疏议·户婚〉无死刑辨正》,《甘肃社会科学》(CSSCI)2007年第6期。
14.刘晓林、卢一诺:《中华法治文明的突出特性及其内在逻辑:以制度演进与法典沿革为中心》,《法治现代化研究》(CSSCI扩展)2024年第4期。
15.刘晓林:《从“贼杀”到“故杀”》,《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2015年第1期。(《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15年第7期全文转载)
16.刘晓林:《唐律“谋杀”考》,《西部法学评论》2010年第1期。
17.刘晓林:《唐律“过失杀”研究》,《科学经济社会》(CSSCI扩展)2011年第3期。
18.刘晓林:《秦汉律中相关的“谒杀”“擅杀”初考》,《甘肃政法学院学报》(CSSCI扩展)2013年第5期。
19.刘晓林、卢一诺:《“援法断罪、罚当其罪”的思想渊源与制度表达》,《人民检察》2023年第2期。
(三)报刊发表文章
1.刘晓林:《中华法系在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 展现出丰富立法智慧》,《人民日报》2024年2月19日,第9版。
2.刘晓林:《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认识、评价与转化》,《中国社会科学报》2017年9月20日,第7版。
3.刘晓林:《传承之道:深入传统法治内在构造与机理》,《检察日报》2023年第2月13日,第3版。
4.刘晓林、卢一诺:《援法断罪、罚当其罪》,《检察日报》2023年第2月9日,第3版。
5.刘晓林:《从“枉法”“不枉法”看唐律治赃法理》,《检察日报》2019年4月24日,第3版。
6.刘晓林:《中国古代的“法理”与“法典”》,《检察日报》2021年5月27日,第3版。
7.刘晓林:《让法律古籍中的文字活起来》,《检察日报》2021年12月23日,第3版。
主持课题:
1.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秦汉至唐律令立法语言分类整理、谱系建构与数据库建设”(批准号:21&ZD197),项目经费120万,首席专家,在研。
2.2018年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十六届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奖励资助项目“唐律立法语言、立法技术及法典体例研究”(编号:161084),项目主持人,已结项。
3.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唐律中的‘法’‘理’与‘法理’研究” (批准号:20BFX021),项目经费20万,项目主持人,在研。
4.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秦汉律与唐律杀人罪立法比较研究”(批准号:13CFX015),项目主持人,已结项(鉴定结论:良好;证书号:20190373)。
5.2019年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传统法中的‘例’‘判例’及其关系”(19SFB2007),项目主持人,已结项(证书号:2021106)。
6.2013年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唐律疏议·名例》研究”(批准号:13SFB5009),项目主持人,已结项(证书号:2018074)。
7.第52批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秦汉律与唐律杀人罪立法比较研究”(2012M520663),项目经费5万,项目主持人,已结项。
8.2017年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与法律事务部委托项目“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从业机构主体责任研究”,项目经费25万,项目主持人,已结项。
9.2011年甘肃省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唐律中的情理法研究”,项目经费8万,项目主持人,已结项。
10.2012年甘肃省研究生导师科研项目“秦汉律与唐律杀人罪立法比较研究”(1207-06),项目经费2万,项目主持人,已结项。
11.2016年吉林大学科学前沿与交叉学科创新项目“唐律立法语言、立法技术及法典体例研究”(2016QY018),项目经费3万,项目主持人,已结项。
12.2017年吉林大学科学前沿与交叉学科创新项目“唐律中的‘罪名’:立法的语言、核心与宗旨”,项目经费3万,项目主持人,已结项。
13.2017年吉林大学廉政建设专项研究课题“唐代的官吏犯赃及其刑法规制——以唐律‘六赃’为中心”,项目经费5万,项目主持人,已结项。
14.2023年度吉林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重点资助项目“‘第二个结合’背景下的《中国法律史》教学改革”(2023XZD024),项目主持人,在研。
15.2025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重点课题“‘第二个结合’背景下的《中国法律史》教学模式改革研究”(2025UT3UD52000U),项目主持人,在研。
主要科研获奖:
1.甘肃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最高奖),2016年10月。
2.甘肃省第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最高奖),2013年3月。
3.吉林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论文类)二等奖(吉林省人民政府),2018年8月。
4.吉林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著作类)二等奖(吉林省人民政府),2023年4月。
5.第三届韩德培法学奖青年原创奖,2023年12月。
6.第六届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基金会),2019年11月。
7.中国法律史学会第二届优秀成果奖,二等奖,2019年11月。
8.第十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著作类)一等奖,2022年12月。
9.第二届吉林省法学优秀成果奖,(论文类)一等奖,2018年3月。
10.第七届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二等奖(排名第二),2021年10月。
11.第七届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三等奖,2021年10月。
12.第四届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三等奖,2015年9月。
13.第三届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三等奖,2013年9月。
14.第六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提名奖,2018年6月。
15.第三届“方德法治研究奖”,三等奖,2021年9月。
16.第二届“方德法治研究奖”,三等奖,2019年8月。
17.甘肃省高校社科成果奖,二等奖,2014年7月。
18.甘肃省高校社科成果奖,三等奖,2012年7月。
奖励荣誉
(一)人才计划类
1.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2021年12月)。
2.吉林省突出贡献人才(2023年7月)。
3.吉林省长白山人才工程青年拔尖人才(2021年12月)。
(二)教学、人才培养类
1.“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国赛三等奖、最具感染力作品(指导教师)(排名第二)(2023年11月)。
2.“挑战杯”吉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指导教师)(排名第二)(2023年11月)。
3.获得2022年吉林省教学成果奖三等奖(排名第四)(2022年12月)。
4.入选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才奖(2015年12月)。
5.指导本科毕业论文《清末修律“以日为师”之时代原因及当代启示》(作者:谌静玮)获得第三届曾宪义先生法律史奖学金优秀学士论文奖(2017年8月)。
6.指导硕士学位论文《论唐律中的“保辜”》(作者:杨芹)被评为甘肃省优秀学位论文(2016年2月)。
7.指导硕士学位论文《中国古代刑律中的“枉法”“不枉法”考论》被评为2020年吉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2019年吉林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潘峙宇)。
8.指导硕士学位论文《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清偿》被评为2020年吉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2019年吉林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赵玲利)。
9.指导硕士学位论文《唐代“八议”制度新探》被评为2022年吉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2021年吉林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李明轩)。
10.指导硕士学位论文《清代“请旨即行正法”考辨》被评为2023年吉林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于沐鑫)。
11.指导硕士学位论文《唐律“化外人相犯”条新探》被评为2024年吉林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荆连元)。
12.指导硕士学位论文《临终病人自主权保护研究》被评为2024年吉林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朱叶儿)
13.指导本科毕业论文《论唐代的直诉与慎刑》被评为2022年吉林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论文(作者:刘雨新)。
14.获得吉林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优秀奖(2021年9月)。
15.获得吉林大学2020-2021学年吉林大学实践教学团队奖(排名第三)(2021年9月)。
16.吉林大学第九届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第四)(2023年3月)。
17.被评为吉林大学2019-2020学年优秀班主任(2021年9月)。
18.获得2016-2017年度吉林大学法学院岳成奖教金(2017年10月)。
(三)科研、其他类
1.2018年6月入选吉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精英阶段)(2019-2020),资助经费20万。
2.2017年10月入选吉林大学法学院“佐丹力”法学研究繁荣计划(2017-2020),资助经费7.5万。
3.吉林大学“十三五”哲学社会科学青年标兵(2022年9月)。
4.吉林大学2021年度人才工作先进个人(2022年5月)。
5.吉林大学优秀班主任(2021年1月)。
6.吉林大学法学院2018年度先进工作者(2019年4月)。
7.吉林大学本科招生宣传优秀个人(2019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