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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财经学院法学院2016年专任教师招聘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8年08月16日 14:41     点击数:

研办 发表于: 2016-06-20 08:39  点击:3043

    长春财经学院为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13年学校在教育部组织的全国大学生满意度网络实名调查中,取得了综合满意度位列全国独立学院第5名,吉林省独立学院第1名;教学质量满意度位列全国独立学院第1名,全国财经类院校第1名的可喜成绩。201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由独立学院转设为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并更名为长春财经学院。学校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已成为国际大学校长委员会(IAPU)的正式成员,先后与美国、英国、捷克、匈牙利、韩国、泰国等国家十余所大学进行校际交流活动。学校与捷克布拉格金融管理大学、美国西雅图城市大学三方合作举办的本科-硕士连读课程班;与泰国博仁大学签署了中文授课本升硕合作协议书。目前正在通过教育部评估,成为省内一流、在国内有影响力的民办本科高校。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从全国招聘教授、副教授和博士、硕士研究生,注重教师能力和素质培养,形成了一支结构优化、业务精湛、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的良好的教师队伍,涌现出一批师德标兵、教学名师等教书育人楷模。现有专任教师545人,其中:教授94人,副教授122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339人。为适应学校快速发展、扩大教师队伍规模,吸收优秀人才,我校法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3名,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

2、学历要求:法学硕士及以上学历,且本硕均为法学专业,应届毕业生优先。

3、专业方向:民商法、经济法、行政法专业优先,其他法学专业方向优秀人才择优录用。

4、性别:男女不限

5、身心状况:心理、身体健康。

6、招聘人数:3人

 

二、考试方式

采用先试讲后面试的方式,试讲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20分钟的板书授课,授课内容另行通知。

 

三、招聘材料

1.简历一份

2.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身份证和学生证复件

3.往届毕业生需要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件

4.如有法律职业资格证、外语四六级证、计算机等级证等证书的一并提供复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老师    手机:13944002280    电子邮箱:cuizheng81517@sina.com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擎天树街58号

邮   编:13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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