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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吉林大学与西南政法大学人权学研究生座谈会成功举办
发布者:培养办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19日 14:59     点击数:

根据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与吉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法学院的合作协议,516日,来自吉林大学法学院的博士研究生申天娇、王菲、鲍墨尔根、王艺曌、张昕、赵健舟,硕士研究生王韵涵、耿斯文、周萌赴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与西南政法大学的博士研究生展开座谈。

首先,在西南政法大学的同学们的引领下,我院博士、硕士研究生参观了人权研究院,学习其人权学科建设的成功经验。经介绍,我院学生对西南政法大学人权学科的人才培养模式、导师队伍、课程体系等有了更加清晰的了解。

接下来,座谈会正式开始,同学们对各自的研究领域进行了互介,先围绕人权研究的类型与方法开展交流,再探讨共同感兴趣的具体问题。

同学们经过激烈的讨论,认为人权法研究的类型主要包括三类:一是以权利的含义为核心的研究,涉及权利的基础、内容、特点等方面;二是以制度的构建为核心的研究,涉及人权条约所规定的各类制度的运行与发展等方面;三是以法律的运行为核心的研究,涉及条约、法规的实施与修改等等。

对于人权学研究方法的探讨,聚焦于历史研究方法。同学们从各自的研究方向出发,分别探讨了冷战时期的台湾、美国对人权议题的立场态度和对当前国际社会与中国的借鉴意义,并进一步提出并思考了历史研究在法学、人权学科中的应有地位,如何确认真问题,怎样做好学科区间的合理交叉与保持思维独立性等问题。此外,同学们也挖掘了社会学研究方法对于人权领域的实证研究的意义。

在探讨了人权研究的类型与方法后,两校学生着眼于具体问题,分析了国际人权监督机制的发展,特别是考察了缔约国报告制度与普遍定期审查机制的关系,并回溯了中国共产党人权理论,探讨了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实践的新动向。

本次活动是继20214月在长春举办的吉林大学第一届人权学研究生论坛之后,两校研究生在人权学领域的又一次深度交流与合作活动,对于强化研究生培养、促进人权理论研究、推动人权学科的建设与发展都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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