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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关于调整202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国合办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30日 16:13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广大同学:

根据疫情发展新形势,综合考虑国内高校开学时间和国外学位生入学时间等实际情况,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20320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调整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部分国外合作项目工作安排的通知》,对202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安排做出调整,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现将我校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安排再顺延1个月,调整后,网上报名时间为515-610日,录取结果于8月公布。

此次调整涉及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和部分“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详见附件1)。

我校相关申报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 受入学时间限制,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安排不再调整,网上报名时间为410-30日,录取结果于6月下旬公布。

3. 部分国外合作项目工作安排此次一并调整(详见附件2),调整后,网上报名时间为515-610日,录取结果于8月公布。

4. 上述项目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11231日。

二、申报工作安排

1. 请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前务必与邀请方做好沟通,避免因录取时间推迟导致入学通知/邀请信自动作废等情况。

2. 根据相关工作调整,20204月集中受理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类别申请。申报相关工作安排请参照研究生院313日发《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请各单位于417日前报送相关材料。
    法学院有意向申报的同学,于49日之前按照“申请材料清单”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lawglobal@jlu.edu.cn “姓名-公派研究生项目”命名;“申请材料清单”中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可于410日基金委开网后填写,并于412日之前补充发送至邮箱,以“姓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命名。

3. 各单位可根据学校和学生实际情况,如若申请时学生仍未返校,相关材料可采取电子形式报送。校内专家评审推荐工作可采取视频方式进行,《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可使用电子签名。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可使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档案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进行替代。4.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董墨

   电话:85167671

   邮箱:yjscg@jlu.edu.cn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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