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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克时艰 法苑芳华——华东政法大学陈金钊教授做客我院“当代法学名家讲座”
发布者:科研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18日 16:21     点击数:

2022年4月17日晚7时,在腾讯会议线上会议室,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陈金钊老师做客我院“当代法学名家讲座”第326期,并做主题为“据法解释与辩思阐释的融贯”的讲座。吉林大学法学院刘小平老师、侯学宾老师、苗炎老师、杨帆老师、侯明明老师以及华侨大学王方玉老师参加与谈,吉林大学法学院的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以及外校师友近五百人参加了此次讲座。讲座在李拥军老师风趣幽默的主持中拉开序幕。

陈金钊老师开宗明义地指出,国内法治体系应该从解释向阐释转向,而本次讲座就是想要在本题目下回答一个中西方法学家都在关注的问题,即:法治如何在方法论上是可能的?或者说,中国法治有没有与其相匹配的法治思维?陈金钊老师指出,在他读书时,国内学界对后现代法学的介绍和研究很多,而后现代法学思潮解构了“法治”。具体而言,后现代法学指出“法治”存在危机,认为法治不能成立,认为现代法学对法治的认知都是错误的。通过对富勒的法治八原则的解构,后现代法学认为法治出现了危机。然而,我们必须承认,法治在现实中仍然为社会提供了基本秩序。在陈金钊老师看来,所谓法治的危机应该是逻辑的危机,现代法学最大的问题就在于现代法和法治是拟制的,其证成工具是形式逻辑,后现代法学一针见血地指出,这种拟制的法和法治与社会现实不相匹配。后现代法学的哲学基础是伽达默尔创立的哲学解释学,基于辩证思维和辩证法展开。伽达默尔看到了世界是运动的,而运动是绝对的,进而提出了对世界的理解的概念,他认为理解就是一场遭遇,所有的理解都是在运动中理解,一切理解因而都是不确定的。哲学解释学不承认静止是相对的,因此后现代法学否定了法治所需要的相对稳定性。陈金钊老师指出,中国人长期以来的思维方式就是辩证思维。我们中国人能不能走向法治?法治需要形式逻辑,而中国人恰恰长于辩证思维。在中国开启法治的时刻,具有辩证思维的中国人碰上了后现代法学,我们能不能搞法治?

陈金钊老师指出,在辩证法的基础上,我们可以搞法治。然而陈金钊老师认为,我们要注意不能完全在实用主义的基础上推进法治,因为完全的实用主义也可能导致法治被放弃。我们需要在理性的角度上证成法治。在我们中国人看来,西方“法治危机”不算是危机,因为从辩证角度看,所谓不确定和意义的流动在法治中都是常态,法治的过程就是一个矛盾的过程。在中国,搞法治的关键是如何正确理解辩证法。陈金钊老师认为,东西方之间应该相互学习,问题在于,如何结合东西方思维模式的精华?陈金钊老师认为,我们应当实现中西思维的融贯,实现三种结合。第一是在天人合一的整体性基础上引入体系。体系就是构造和逻辑。整体不同于体系。整体很大程度是模糊的,我们传统上把复杂的体系中的要素过度简化了。第二,要在对立统一的辩证思维之中加入逻辑。在法治社会中,我们应当在辩思阐释的基础上加入据法阐释。我们应当正确运用辩证法,不能让一方思维吃掉一方,不能用辩思替代据法阐释。在中国法律权威偏弱的情况下,要坚持作为法律基础的据法阐释,以据法阐释为基础,以辩思阐释为补充。第三,要在实质思维的基础上更加重视形式。陈金钊老师指出,为了实现据法阐释与思辨阐释的融贯,我们一是要面对复杂社会,以简约的法律进行调整,即“以简约应对复杂”。二是面对变化的社会,“以不变的法律应对千变万变的社会”。三是“持法达变”,但根据法治要求,需要万变不离其法。

陈金钊老师补充指出,我们学界过去对辩思阐释批判很多,现在看辩思阐释也有很多优点,它能与时俱进、具有灵活性、避免思维僵化,蕴含着很多智慧。这种思维模式可以用来应对现实中很多机械执法、机械司法的问题。

最后,王方玉老师、刘小平老师、侯学宾老师、苗炎老师、杨帆老师、侯明明老师从各自的角度出发,围绕陈金钊老师的讲座内容做了与谈。陈金钊老师也回应了各位老师以及在线听众提出的问题。李拥军老师对讲座做总结。

在此次讲座中,陈金钊老师在“据法解释与辩思阐释的融贯”的主题下,在融贯中西的基础上,深入浅出地阐释了据法解释与辩思阐释背后的东西方思维模式的异与同,并且回答了“中国法治有没有与其相匹配的法治思维”的问题,为听众们提供了一场思想盛宴。本次讲座取得了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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