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科学研究 > 科研动态 > 正文
科研动态
我院李洪祥教授应邀参加《反家庭暴力法》实施情况专家座谈会
发布者:科研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0日 14:49     点击数:

2023年4月8日,受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委托,由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中华女子学院(中国妇女儿童保障研究院)等承办的《反家庭暴力法》实施情况专家座谈会在线上线下召开。在《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七周年之际,本次会议总结了《反家庭暴力法》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社会进步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同时,本次会议深入考察《反家庭暴力法》的具体实施情况,全面总结《反家庭暴力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各项问题,以形成改进反家庭暴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推动《反家庭暴力法》的贯彻落实。

我院李洪祥教授应邀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包括家庭暴力强制报告与告诫制度、家庭暴力受害人困境与受害人救助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与家庭暴力的证明、多部门合作反家庭暴力等环节。李洪祥教授在会议第一阶段作为与谈人做了主题为“关于告诫书制度、强制报告制度立法设计的目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的发言。李洪祥教授首先在发言中高度肯定了《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七周年以来,在法律制度建设落实、观念改变、各部门联动、制度适用规范化、权益保护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和进步。其次,李洪祥教授指出从地方立法到司法、执法的情况看,告诫书制度具有警示、劝诫和记录作用,应当按照告诫书的作用、性质设计立法规则。再次,李洪祥教授指出了告诫书制度、强制报告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一为告诫书制度存在告诫书制度性质不明确,告诫书与批评教育、行政处罚没有区别开来,告诫书做出后能否撤销没有明确等问题。二为报告制度,除一般情况,应当关注特殊情况,考虑适当扩大适用范围,包括强制隔离、强制教育、强制矫治、强制施暴人对接受教育情况的报告等。最后,李洪祥教授提出了告诫书制度、强制报告制度的改进意见,在强制报告、强制告诫之后,应当跟进对施暴人的行为矫治,包括思想、行为、心理的教育,基层组织社区给予配合,充分考虑家庭亲情因素,进一步完善反家庭暴力联动机制,重视与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的衔接,协调联动有关单位、合力化解家庭纠纷,让反家庭暴力工作成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重要一环。

友情链接 LINKS

 版权所有:吉林大学法学院 2018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