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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王世涛教授做客我院当代法学名家讲座
发布者:科研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1日 10:36     点击数:

202393下午2点,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王世涛教授做客吉林大学法学院当代法学名家讲座第368期暨“公法前沿”讲坛第19场,在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东荣大厦A706“全面依法治国研究中心”作题为行政法法典化的法学教义与法律进路”的学术讲座。吉林大学法学院任喜荣教授、彭贵才教授、李海平教授、鲁鹏宇副教授、孟融老师、吉林大学法学院“鼎新学者”博士后石晶博士、博士和硕士研究生以及部分本科生共三十余人参加了本次讲座。讲座由吉林大学法学院任喜荣教授主持,彭贵才教授、鲁鹏宇副教授、孟融老师分别与谈。

 

任喜荣教授代表吉林大学法学院对王世涛教授表示热烈欢迎进行了诚挚的介绍。作为在东北地区有代表性且有学术棱角的学者,王老师研究领域为宪法行政法,侧重于财政宪法学、海事行政法学的研究。王老师深耕理论的同时还身兼社会数职,相信在理论与实践的激荡之下,王老师将最新的学术成果分享给我们,期待一场学术盛宴。

 

王世涛教授以行政法能否法典化的争议为出发点,从以下五个方面依次展开讲解。首先,在引言部分,王世涛教授通过对行政法法典化学术纷争中代表学说的梳理,提炼出问题意识,即我国行政法典化的理论准备仍显不足,因此有必要对其基本理论进行探究。接下来在行政法法典化释义领域,王教授分别从法典的生成模式或技术路径上、习惯承续或制度建构上、完整统合或自我限缩三个方面,推导出我国行政法法典化应采用法典编纂模式+法典汇编技术”的进路。紧接着王世涛教授对行政法法典化的法学教义进行分析,概括出法教义学的思维模式,指出行政法法典化即立基于法教义学的思维模式。王教授以欧陆代表性国家——德国、法国为例探究法教义学与法典化的关系,并通过分析两大法系对法典化的影响、行政法与民法学的关系,梳理得出行政法的独立性与法典化的必要性结论。随后王世涛教授又以法国、德国、韩国三国为样本,分析了行政法法典化的域外进路,并从三国行政法法典化的不同发展阶段分别得出对我国的经验启示。最后,在历经30多年探索后,王世涛教授针对后民法典时代下如何探寻行政法法典化的中国模式,提出了几点警示:一是不宜效仿《民法典》的模式和体例;二是不要试图建构整全性的行政法典;三是不能以行政法典的实体化方案否定程序法模式王世涛教授认为,目前我国行政法法典化最现实的选择是行政法典的程序主义。而且,行政法的法典化不应仿效民法典的模式和体例,也不要试图构建整全性的、实体法意义上的行政法典。

 

 

在与谈环节,彭贵才教授鲁鹏宇副教授孟融老师分别与王世涛教授分享了此次讲座的收获,进一步交流与讨论,最后期待未来同学们的研究能够为我国行政法典化作出贡献。王世涛教授对三位老师的与谈表示感谢,并耐心解答了我院学生关于行政法如何回应科技时代下挑战的问。

 

王世涛教授生动丰富、深入浅出的讲解激发了在场学生对中国行政法法典的进路的思考,进一步加深对行政法学理论的理解,拓展了域外行政法研究视野,带给我院学子丰富的学术灵感与深刻启迪。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本场讲座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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