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3日,吉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在吉林省长春市国盛大酒店成功举办。会议由吉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吉林大学法学院彭贵才教授主持召开,参会代表分别来自吉林省司法厅、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长春市委政法委员会、长春市司法局、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春市人民检察院、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延边州司法局、吉林大学、长春理工大学、吉林师范大学、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吉林省社科院等单位。我院鲁鹏宇副教授、邢斌文副教授、孟融副教授及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的部分博士生、硕士生参加了此次年会。
本次年会的主题为“行政复议法修改后的复议与诉讼衔接”。会议开幕式环节由吉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张闯教授主持。张闯教授介绍了参会人员的基本情况,并向来自省内理论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表达了感谢。吉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我院彭贵才教授向大会作了吉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彭贵才会长指出,在2023年,吉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深入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服务吉林省法治政府建设开展了各项工作。行政法学会的各位会员在充分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础上,结合吉林省法治建设的地方实践,产出了一系列高水平的学术研究成果,这些研究成果分别发表在《法学研究》《当代法学》《求是学刊》《地方立法研究》《党内法规研究》《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长白学刊》等国内高水平期刊杂志上,部分学术研究成果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杂志转载。未来,吉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将继续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根据吉林省法治建设的具体实践需求深入开展学术研究工作,努力为吉林省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理论保障。
会议主旨演讲环节分别由吉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我院彭贵才教授,吉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我院鲁鹏宇副教授主持。共有四位发言人在本环节围绕会议主题作了主旨发言。
第一位发言人长春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于溟辉作了题为《对行政复议与诉讼衔接问题的几点思考》的报告。于溟辉副书记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于2023年9月1日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这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性时刻。新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对此,各部门应当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引领下,深入学习此次修法的重要内容,把握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核心要义,做好行政复议的实施工作,特别是要协调好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之间的关系,以及在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中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
第二位发言人长春市司法局副局长韩会志作了题为《行政复议法修改与行政复议案件应当注意的问题》的报告。韩会志副局长指出,自《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出台后,长春市按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开展了各项工作,在深入贯彻改革方案基础上,努力提升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韩会志副局长向与会代表介绍了此次《行政复议法》修改的基本情况,并结合长春市行政复议实践,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行政复议管辖、行政复议受理与审理程序、行政复议决定等方面指出了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应注意的问题。
第三位发言人宽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张艳伟作了题为《行政复议法修改后行政诉讼实践上的思考》的报告。张艳伟庭长指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对实践中的行政审判产生了重要影响。行政审判实践应努力实现同行政复议的有效对接,法院在做好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同时,还应着力发现行政争议产生的原因,努力做好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工作。
第四位发言人吉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孟融作了题为《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制度与逻辑》的报告。孟融副教授指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体现。在行政复议工作开展过程中,应把握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内涵与要求,找准行政复议的功能定位、协调行政复议“行政性”与“司法性”之间的关系、明晰行政复议的审查强度、掌握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理念与方法,从而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方面的主渠道作用。
主旨演讲环节结束,会议进入分论坛环节,来自各单位的专家学者进行了热烈而深入的与谈和交流。在分论坛环节,行政复议实施的理论与实践得到了充分互动,发言内容既有共识也有争鸣。本次年会的成功召开,使得理论与实务界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改后的一些重要问题有了更清晰的认识,这为本省行政复议工作的实践开展提供了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