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31日上午9:00,沈阳师范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主任霍存福教授做客吉林大学法学院第435期当代法学名家讲座暨第10期秦汉至唐律令系列学术讲坛,在吉林大学中心校区法学楼A419进行了题为“‘听讼’十七术对‘听讼惟明’之‘道’的落实、应用——《折狱龟鉴》阅读新发现”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晓林教授主持,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张姗姗副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邓勇老师、姜翰老师、“鼎新学者”潘峙宇老师、“鼎新学者”孟孜谦老师与谈。吉林大学法学院部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参与了本次讲座。

讲座开始之前,刘晓林教授代表学院致辞,对霍存福教授的莅临表示热烈欢迎与感谢。刘晓林教授表示,霍老师是吉林大学法学院的老院长,也是为法律史学科做出突出贡献的重要学者,希望同学们通过本次讲座在确定研究方向和如何开展研究等方面取得收获。
讲座伊始,霍存福教授结合自己的研究经历,逐步剖析如何开展学术研究。他表示过去读了很多年《折狱龟鉴》,近来从法官箴的吏道、吏术角度再读这本书,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也产生了新发现。霍老师指出,不断发现新的问题是保持自己学术研究兴趣的最大动力。
随后,霍存福教授以唐代《考课令》中“推鞫得情,处断平允,为法官之最”的记载,及《旧唐书》对徐有功“听讼惟明,持法惟平”的评价这两条史料为切入点,指出我国古代司法制度和审判理念在“道”的层面提出的标准——“审明”与“判平”。而“道”应该有落实、实现、兑现之“术”,这部分内容在《折狱龟鉴》中得到了体现。霍老师认为,南宋时期的郑克运用大量典型案例,系统总结、梳理了“得情”“听明”的“道”的落实问题,将其明确、提炼为“释冤之术”“辨诬之术”“鞫情之术”等内容,在系统性、创造性、及细密程度上达到了高峰,后世未有出其右者。

《折狱龟鉴》共20门,其中郑克将实现“审明”的听讼部分称为“术”,而实现“判平”的断狱部分不称“术”,而是称作规矩、规则或原则。霍存福教授结合郑克的生平及为官经历详细地分析了其原因。接下来,霍存福教授对各项审明之“术”进行了深入分析,逐一阐释这些“术”中包含的方法、要素或事项,并按照正术和谲术进行分类,以表格的形式展示了各术中主要的案例,将郑克的经验之谈进行了体系化建构。最后,霍存福教授分享了《折狱龟鉴》在宋代以后的应用情况,并希望能应用相关材料再产出新研究。
与谈环节,几位老师结合自身近期研究成果进行了精彩与谈。张姗姗老师表示有幸再次通过讲座跟随霍老师学习。邓勇老师表示霍存福教授的研究方法考证充分、史料扎实,是值得大家学习的一条学术研究之路,并鼓励同学们前期打好基础,认真研读史料,写出好文章来。姜翰老师表示在本次讲座中进一步学习了做好研究和梳理史料的方法。潘峙宇老师结合近代法制转型中的初审法院法官的审判技巧开展与谈,表示将进一步挖掘古今审判理念的共通之处。孟孜谦老师对郑克为什么选择用案例故事的形式展现“道”和“术”很感兴趣,并结合自己博士论文中关于《洗冤集录》与《折狱龟鉴》的部分内容,向霍存福教授请教这些著作背后是否存在一种文化传统的连续性。霍存福教授对上述问题做出回应,并指出书籍中案例材料选取可能是共通的,但写作的过程必然受到作者本人经历的个性化影响。


讲座结束后,刘晓林教授代表学院向霍存福教授颁发法学名家讲座纪念牌。霍存福教授与参加讲座的各位老师、同学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