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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法学院公文及材料写的作格式要求
发布者:党办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03日 00:45     点击数:

党委 发表于: 2018-04-03 15:47  点击:355

     为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公文写作标准,现就法学院公文材料写作格式做如下要求:

      一、页面设置

  1.纸张:统一用标准A4纸。

  2.页边距:上边距设为3厘米,左、右、下边距设为2.7厘米。

  3.行距:固定值28磅。

     4.单面打印,不单独印制封面。

     二、标题

  1.字号:小二号。

  2.字体:“华文中宋”居中。

     三、单位职务、姓名

  1.字号:小三号。

  2.字体:“楷体_GB2312”居中。

      3.职务为学校任职文件全称。

     4.职务与姓名中间空两格。

     四、正文

    1.正文为四号仿宋_GB2312,字间距按标准间距。

   2.一级标题为四号华文中宋。

   3.二级标题为四号楷体_GB2312。

   4.正文中的数字和日期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吉林大学法学院

2017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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