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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法学院关于开展党支部主题教育学习立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党办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4日 11:27     点击数:

为深入落实《法学院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现面向学院各党支部开展主题教育学习立项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吉林大学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和法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建设任务,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这一总要求,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这一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不断增强党支部活力,充分提升党员责任感、使命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和扎扎实实的工作,立足岗位,凝心聚力,助力学院“一流学科”建设。

二、具体要求

(一)活动主题

凝心聚力谋发展 踔厉奋发向未来

(二)活动时间

贯穿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过程

(三)活动对象

法学院各党支部

(四)活动组织

本次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立项申报,鼓励党支部发挥各自优势,开展结对共建活动。活动立项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立项申报、评审、活动实施由学院党委负责监督与指导。

(五)方案设计要求

1.党支部工作方案能够体现出学科专业特色,能够充分调动党员积极性和主动性。

2.要依托于“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在深入挖掘学校和学院红色教育资源的基础上,通过交流研讨、宣讲阐释、走访调研、谈心谈话等形式,扎实推动主题教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各项内容设计应坚持问题导向,把策划实施与推动学院事业发展、与解决师生急难愁盼的问题结合起来。突出党支部工作特色与亮点,充分发挥党支部政治功能与服务功能。

三、内容和形式

(一)凝心铸魂强思想,锤炼过硬政治品格

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认真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版)》《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等,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实践要求,把握好这一重要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通过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丰富形式,将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通过红色电影节,党建主题摄影展、书法展、绘画展,推行可视化、沉浸式、互动式学习,突出学习教育的时代感、带入感。

(二)弘扬法治精神,彰显奋斗青春      

扎根基层建设,投身乡村振兴,让青春之花绽放在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开展法治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讲等多种实践形式,扎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助力法治建设,以实际行动体现吉大法学学子隆法致公的家国情怀。以知促行,助力基层建设发展。开展走访调研,公益实践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等活动,形成主题调研报告,为切实增进民生福祉、助力人民美好生活贡献青春力量。

(三)立足全新时代,理论助力发展

党支部可以立身学科专业特色,深入挖掘学科史、讲活身边党员故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事迹的强大感召力,培育吉大法学人的家国情怀。通过组织座谈会、党员讲党课、“专业视角+思政讲座”等形式多样的理论学习活动,探索课程思政新模式,积极开展教学研讨会、经验交流会、师生座谈会,将价值引领贯穿到学生培养全过程,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学习的强大力量。

四、项目管理

(一)项目申报工作

自即日起,面向法学院各党支部开展立项申报和评审工作,各党支部按照申报要求,下载并填写《法学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立项申报表》《法学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立项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于2023年5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fxydw703@163.com,邮件名称为“党支部名称+申报项目主题”。

(二)项目立项遴选

法学院党委将组织开展申报材料的立项评审工作,根据评审组意见确立立项项目并进行公示。

(三)项目指导与管理

党支部在开展特色活动过程中,应突出思想性,增强针对性,体现实效性,强化系统性,做到过程有记录、活动有报道、结果有反馈,鼓励支部内党员在主题教育中锻炼自我、对照反思、总结经验、增长才干。

(四)项目结项

本项目计划于2023年11月下旬结项,并要求提交结项成果,形成图文并茂的总结报告或调研报告,结项成果内容应包括活动目的意义、组织开展情况、具体成效等。法学院党委组织开展结项评审,并依据结项等级颁发结项证书和荣誉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学院党委统一领导部署,立足《法学院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实施方案》,指导并监督各支部系列学习教育活动开展。

(二)立足实际,统筹谋划。各党支部支委会成员应充分调研,了解党员思想动态,结合支部党建工作实际和学科专业特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在拓展党支部活动时间、空间范围的同时,要做到形式和内容的真正统一,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项目筹备、推进等各环节做好资料留存,立项结项审批材料以及各类会议或活动记录要及时在党支部内归档。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法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e支部平台等宣传载体,及时做好跟踪报道工作;借助微信等新媒体的传播优势,深入拓展党建工作宣传平台,传递正能量、树立新形象。

(四)结项后通过座谈交流、述职汇报等形式,全面梳理总结和分享推广活动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



中共吉林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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