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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休教师
郭学贡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03日 10:13     点击数:

admin 发表于: 2013-05-20 15:38   点击:935

  郭学贡副教授,男,1925年生,山东莱州人,中共党员。1949年3月参加华北人民政府接管朝阳大学后成立的政治学习队,不久转于中国政法大学。1950年2月转于中国人民大学,195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1954年于吉林大学法学院任民诉教学工作,1960年哲学系哲学研究生进修班毕业,先后于哲学系哲学教研室、党委直属马列主义教研室任哲学教学工作多年,兼任工会主席工作。1978年于法学院继续任民诉教学工作,副教授、兼职律师,曾任《世界文化名人辞海》编委会顾问。
  郭学贡副教授在吉大法学院任教期间,在1955年首创模拟教学,同年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民法起草工作。1956年全国第一次试行律师辩护制度,吉林省为贯彻执行此制度,特邀其为首任律师做出庭辩护示范,为省推行律师辩护制度开创了新局面。1958年、1963年先后分别出席吉林省工会工作积极分子代表大会,长春地区工会工作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并获纪念章。1980年在模拟教学的基础上运用现代科技率先将“审理程序”编导、拍摄成电化教材,开拓了教学的新模式,深化了讲授的内涵。在长期法学教学中着重研究民事诉讼法的特征,曾撰写《最高的类型崭新的法律》等论文。1981年合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教程》,1985年合著《民事诉讼法》。1985年荣获吉林省人民政府授予《人民教师荣誉证书》,1986年吉林大学授予在校从教30年以上做出贡献的教师《荣誉证书》。
  1988年以来,郭学贡发挥余热,于吉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兼职至专职从事律师工作40年,起到一定社会效益。迈进2000年来,曾撰写回忆录等。2006年吉林大学法学院建院60年周年院庆大会授于法学教育贡献奖,2011年法学院庆祝建党90周年暨“创光争优”表彰大会,荣获入党30年以上的党员代表《光荣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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