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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休教师
尹佐保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03日 10:13     点击数:

admin 发表于: 2013-05-20 16:09   点击:1165

  尹佐保教授,男,1934年9月生,河北省人,汉族,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1955年8月,吉林一师中文班大专毕业,1960年8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195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0年8月至1972年10月,任北京大学法律系教员。1972年10月至1981年6月,任吉林市人民政府轻化工业局科员、燃化局宣传科副科长。1981年以后,在吉林大学法学院从事《经济法学》《民法学》教学科研工作。1988年8月至1995年,在法学院担任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吉林省总工会法律顾问,吉林省版权协会常务理事,吉大律师所和吉林天地泽律师所律师,吉林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000年6月被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聘为法学系教授、兼法学系主任,历时6年。
  近30余年来,尹佐保教授潜心钻研民法学、经济法学,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科研成果约有400余万字。其中专著著作有:《经济法学问题解答》、《工业产权法概论》、《中国房地产与房地产经营》、《中国房地产法律制度》。合著著作有:《知识产权法论》、《企业法学》、《工业产权法》等10余部。主编教材和实用法律著作:《经济法基础》、《实用法律知识》、《经济合同实用评析》。副主编教材:《经济法学》、《经济法概论》、《中国新经济法学》。在全国和省级报刊上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如《论经济合同管理的几个问题》(刊于北京大学《中外法学》1991年第五期);《再论经济法的概念及其调整对象》(刊于《当代法学》1994年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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