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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立东院长率队参加“第二届东北高校法学教育高峰论坛暨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与法学教育改革教学研讨会”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5年12月23日 09:42     点击数:

教务办 发表于: 2015-12-23 09:42  点击:1335

 

  2015年12月19日,吉林大学法学院代表团在院长蔡立东教授带领下参加了“第二届东北高校法学教育高峰论坛暨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与法学教育改革教学研讨会”。法学院副院长徐岱教授、院长助理王志远教授、院长助理王艳梅副教授、教学办主任战颖研究员参加了会议。

  东北高校法学教育高峰论坛由吉林大学法学院在2014年5月提出倡议,联合辽宁大学法学院、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共同发起,旨在促进东北地区高等法学教育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东北地区法治人才培养质量、优秀法学教育与法学研究成果共享,提升东北地区法治人才培养质量,首届论坛承办方为吉林大学法学院。第二届论坛由辽宁大学法学院承办,论坛主题是“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与法学教育改革”。参会的学校有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哈尔滨商业大学法学院、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哈尔滨工程大学法学系、哈尔滨理工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东北师范大学法学院、吉林警察学院法律系、北华大学法学院、辽宁大学法学院、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大连大学法学院、大连医科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大连民族大学、沈阳工程学院、沈阳建筑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渤海大学等二十多家单位。高峰论坛还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虞政平法官、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张国全法官、辽宁省检察官培训学院副院长张海峰检察官、辽宁省律师协会会长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兴权律师针对法学人才培养和法学教育改革做了主题报告。

  在论坛会上,蔡立东院长做了“吉林大学法治人才培养与法学教育改革思路与措施”的主题报告,阐述了吉林大学法学院坚持“通识与博雅”的人才培养方向定位,法学本科教育的任务是需要教会学生掌握法学知识体系、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同时锻炼清晰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强调“三基”即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的传授。在本科阶段,最重要的是思维方式的培养,告诉学生法学专业应该如何思考问题。当然面对人才培养的市场化与技术手段的科技化也必须正视和整合方法,吸收市场化和科技化的技术因素加强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副院长徐岱教授作为与谈人参与了“法学本科教学定位”专题的研讨,院长助理王志远教授作为与谈人参与了“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专题的研讨,院长助理王艳梅副教授作为与谈人参与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专题的研讨。

  在论坛上,法学院各位老师从思想理念、政策原则以及具体手段与方法等角度全方面多角度地介绍了吉林大学法学院的办学理念与办学经验,与各参会学校展开了充分而有意义的交流。与会代表纷纷表示,感谢吉林大学法学院发起本论坛,感谢吉林大学法学院在人才培养与教育改革方面无私地传授经验与方法,愿意与吉林大学继续加强合作,开拓东北地区法学教育和人才培养的新篇章,共同奋斗争取在中国法治人才培养和法学教育领域发出具有东北特色的声音、展示具有东北韵味的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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