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研究生教育 > 招生与就业 > 正文
招生与就业
吉林大学200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30日 15:43     点击数:

发表于: 2005-03-28 14:58   点击:8438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3-4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且已进修过所报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并获得结业证书,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均录取为计划外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且不能跨专业报考。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四、报名程序:
  1.考生在2005年1月15日后登陆吉林大学主页,通过吉林大学校园网报名;
  2.按网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下载有关表格,并于2005年3月1日至3日携带通过网上下载的报名材料及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到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确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180元、现场照相;
  3.外地考生在网上填报好信息后,可将通过网上下载的报考材料、一张2寸免冠近照及报名费于3月1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到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

  五、报名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需在2005年3月1日至4日向我招办提交下列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或现场确认的并由本人签字的报名信息表;
  2.报考博士生登记表;
  3.两份专家推荐书;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应届生可缓交);
  5.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在校期间考试合格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报名时需开具证明书,必须在录取前补交学位证书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课程进修结

  六、考试时间:
  2005年3月19日至3月20日

  七、考试地点:
  吉林大学(具体地点发准考证时通知),准考证一律自取。

  八、考试和加试:
  考试包括初试(笔试)和复试。初试所有科目均由我校统一命题。每门课初试时间为三小时,初试后择优进行复试,具体复试办法另行规定。
  跨学科报考考生需加试一门综合课,覆盖面应为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必修课两门。同等学力所报考生需加试两门所报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必修课程和政治理论,加试时间为3月26日至3月27日。

  九、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

  十、有关事项:
  1.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招生数包括计划内非定向、定向,计划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招生名额,部分学科专业含直博和硕博连读名额。
  2. 凡在报名时采用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者,无论在招生工作中的哪一个阶段被发现,一律取消其报考、考试或录取资格。
  3.专业代码前标“★”为我校自主设立的博士生招生专业,指导教师姓名后标“*”为我校兼职博士生导师。
  热烈欢迎有志青年踊跃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联系单位: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 址:http://www.jlu.edu.cn
  联系电话:0431-5166371
  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学校代码:10183
  E-mail :jdyzb@mail.jlu.edu.cn
  传 真: 0431-5166175
  邮 编: 130012

友情链接 LINKS

 版权所有:吉林大学法学院 2018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